江西明確規定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2012-05-25 09:04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范樂

  日前出臺的《江西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主要為農業、農村、農民和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小額貸款服務的新型金融組織,嚴禁吸收公眾存款。

  該《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嚴禁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嚴禁組織或參與任何集資活動、禁止進行賬外經營、禁止經營擔保業務等。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