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日前正式啟動,首批試點的兩家企業分別為航太恒星和有研稀土。國資委副主任邵寧透露,今後將逐步擴大央企分紅權激勵的試點範圍,待條件成熟後,再適時研究探索股權激勵。
據了解,實施股權和分紅權激勵,是國務院支援中關村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一項重大政策,其中包括央企在中關村示範區的企業。如何具體落實這項工作,國資委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
邵寧介紹説,由於中央企業情況複雜,現階段在非上市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涉及國有股權轉讓定價、股權分配等敏感問題,以及多年積累的科研成果産權歸屬問題、激勵對象固化後帶來的問題等,各方對股權激勵的意見不統一。加之前些年做過的股權激勵效果有爭議,因此國資委決定退而研究考慮分紅權激勵。目前,企業對於分紅權激勵的認識比較一致,認為分紅權激勵是一種利益分享制,與崗位掛鉤,可以把激勵對象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有機結合起來,能夠實現有效激勵,是一種比較好的起步方式。
邵寧説,此次激勵試點,國資委試圖設計一種更加適合中央企業實際的激勵模式,即:實行分紅權激勵而不是股權激勵,激勵對像是崗位而不是具體員工,選擇了業績增量而不是業績存量。國資委希望通過在部分央企試點,既建立一種適應高新技術企業和院所轉制企業的長效激勵機制、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積極性,又確保改革平穩推進、保持企業和諧發展。
首批試點的航太恒星和有研稀土分別隸屬於中國航太科技集團公司和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兩家企業在方案指標設計上,航太恒星的激勵總額與企業當年的經濟增加值和經濟增加值改善值掛鉤,且與增加值改善值掛鉤的激勵額度佔總額度的50%以上,從而推動員工更加注重企業經濟效益的改善。有研稀土採用了當年凈利潤額與凈利潤增加額作為計提總額,且當年凈利潤增加額比例超過計提總額的一半。
試點方案充分體現了向核心科研技術崗位傾斜的導向。多年來,我國國有科技型企業一直存在收入“該高的崗位不高、該低的崗位不低”的現象,特別是核心科研人員的收入大大低於市場平均水準,難以留住人才。此次分紅權激勵試點實行後,航太恒星和有研稀土的科研類崗位和激勵額度佔比均達到90%以上,其餘崗位也均為與科研成果轉化密切相關的經營管理崗位。經測算,兩家企業核心崗位的科研人員收入水準平均有望提高30%以上,能夠實現有效激勵。
有關專家表示,當前社會上對央企壟斷以及高薪多有不滿。目前在一些高新技術企業試點分紅權激勵,有其必要性,也是推進央企改革的重要一步。但與此同時,必須在央企內部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和分配製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進行全方位的監督,防止把部分核心科研人員漲薪變成所有員工“搭車”漲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