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隨著央行今年第六次調整存款準備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銀行資金不斷緊縮,部分銀行逐漸開始放棄收益率較低的個人房貸業務。即使仍可辦理,條件也日漸苛刻,單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別待遇,有的銀行甚至規定,具備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身份才可辦理房貸。(7月10日中國廣播網)
銀行日益瞄準公務員群體開展房貸,對非公人員和未婚人士採取事實上的貸款“歧視”,這樣的結果並不出人意料。一者,自去年1月18日央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來,至今已經11次上調,累計5.5個百分點,目前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已高達歷史高點為21%。如此高的存款準備金率意味著商業銀行可以用來放貸的資金日益緊縮,將有限貸款實現“利益最大化”有必然需求;二者,國內銀行雖有公共屬性,但究其本質依然屬於營利性機構,其不是“慈善組織”,公眾不能希望銀行有“救濟窮人”的覺悟。
但銀行“青睞”公務人員,實際上已形成“歧視”普通群體的結果。由於存款準備金率的連續上調,在住房貸款總額縮水的情況下,原本佔據有益地位的公務人員可以比普通收入者更方便地貸到款,這樣的“優先和優待”無疑會對原本就處於弱勢的普通公眾構成權益上的“擠壓”。
首先,公務人員群體已優於非公人員享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在民間領域的抵押、擔保和信用貸款方面,公務人員應主動“退出”,以優先保障和保證普通公眾的利益。政府方面應儘快出臺相關法規,約束公務人員以“信用”優先獲得房貸的權利。不能讓“有權者通吃”,這不僅體現社會公平正義,也是政府方面義不容辭的責任。
其次,對弱者因銀行“嫌貧愛富”貸不到款、住不上房的問題,應出臺配套幫扶措施。近兩年來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已事實上影響到了“夾心層”公眾的住房權益。首付比率大幅提升、房貸利率大幅增加,這些調控房價的舉措,客觀上也造成對弱勢者,尤其是想購買第一套房子的部分人群的權益的擠壓。
再加上一些地方銀行對貧弱群體住房貸款的“關閉”,對於這類群體的購房需求猶如雪上加霜。因此,政府方面對這部分被銀行排斥在外的住房“夾心層”,應制定相關政策,不應因政策“一刀切”傷及無辜;另一方面,政府方面可探索設立一個專門保障“夾心層”的住房保障基金。只要符合條件、予以申請獲得批准之後,就可獲得“利息較低的首套房貸”。也可以考慮對銀行擔心風險而不願放貸的這部分人群實施“住房補貼”。英國就有政府扶持非營利組織興建的普通住宅及對低收入者的補貼。
住房保障和住房貸款權利息息相關,銀行作為營利性組織“趨利避害”可以理解,但政府方面卻必須擔當責任。銀行可以“挑肥揀瘦”,政府方面在弱勢群體權益受侵害之時卻絕不應“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