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日前聯合發文,要求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文件指出,要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村微型金融,有效滿足發展現代農業和擴大農村消費的資金需求,切實加強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援。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積極推動和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創新。
文件提出,對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取得明顯成效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援其優先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跨區域兼併重組,並在網點佈局調整方面實施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對風險可控的新業務實行備案制。對於支農成效顯著、風險控制能力強、推動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有特色的農村信用社,不將支農再貸款納入存貸比監管指標考核,優先將其改制為農村銀行類機構。
文件指出,要加快做實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在支援“三農”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和社會資金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鼓勵國家控股的大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開辦農村金融業務,積極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競爭,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
文件指出,要有效擴大抵押擔保範圍,加強涉農信貸風險管理。支援符合條件的經營穩健、管理科學、市場有前景的優質涉農中小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加快發展農業高科技企業的高收益債券,引導農業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的合作,綜合發揮銀保服務“三農”的功能作用。鼓勵農産品生産經營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記者姚均芳、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