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信貸管制妨礙“錢盡其用”

2011-10-27 09:37     來源:新京報     編輯:馬迪

  金融業的作用是什麼呢?我們常説,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資源需要配置。金融業起到了錢盡其用的作用。中國的儲蓄率很高,錢的利用效率卻很低,遠沒有達到錢盡其用的狀態。

  在美國,老百姓可以開辦一家兩個開間的小社區銀行,進行小額金融業務服務。而在中國還有借貸利率不得超過法定利率4倍的管制,超過4倍算非法借貸,不受法律保護。但是為什麼是4倍,4倍以下是好的,超過4倍就變壞,這依據在哪?我敢説任何人研究不出這個“4”來,完全是拍腦袋拍出來的。更可憐的是全國人民跟著盲目去執行。

  小額貸款的資金來源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我覺得最優的解決方式是向大銀行大筆借款,拿來發放給農民。但現在銀監會規定,小額信貸機構向銀行的借款額不能超過註冊資金的50%,這是完全錯誤的。按照經濟學的看法,應該按照邊際損失等於邊際收益的方法來計算借款額,這樣算出來可以借款的金額應該遠遠高於50%。現在一般小額貸款機構的壞賬率在2%以內,所以借上50倍于註冊資本的轉貸也是安全的。

  經濟學家茅于軾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應放鬆對小額信貸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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