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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

2006-01-16 18:2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1987年11月1日在臺北宣佈成立,號稱有600名黨員,在“中央民意機構”中曾擁有一個席位。1987年12月6日召開第一屆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綱、黨章和黨旗,選舉産生了該黨中央委員會,建立了黨的組織。它是由一批出身於臺灣中下層,熱心謀求勞工權益,以知識分子為中堅力量組成的。該黨主席稱工黨是以“勞工為主體”,“聯合其他階級人民的政黨”。黨旗以七星旗,墨綠色底,中間一大星,下圍六小星,標誌工黨以工人為主體,團結農民、漁民、婦女、少數民族、中小企業者與知識分子。 
   
  該黨的政治主張,在其建黨宣言及黨綱中表示:(1)“基於勞動人民的立場,特別強調為人類創造財富的勞動人民應有其合理的權利”、“對於農民所遭受之剝削與壓迫,決心作最大的奮鬥,為臺灣的農民創造合理的農業勞動條件。”(2)實行勞動大眾的民主、自由、平等政治、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全面推行以勞動大眾為中心的民主改革”、“全面落實言論、思想、講學、信仰、集會、結社”等基本人權。(3)主張臺灣與大陸和平交流往來,其黨綱有關“大陸政策綱領”中説,“臺灣前途之解決,應首先結束國、共兩黨對峙,恢復兩岸人民來往,經充分了解後,在尊重臺灣人民意願的原則下以民主、和平方式解決”,“兩岸政府應結束敵對、不實的政治宣傳,雙方逐步建立理智而公開的對話,降低彼此的敵意,為發展臺海和平創造必要條件”。    
 
  該黨實行主席制,並以直接選舉産生黨的各級組成人員。黨中央設主席、副主席。1988年5月該黨分裂,部分人員組成勞動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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