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16: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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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財政部長”李述德3日表示,2009年以來大面積公有土地就不標售,大臺北則是完全不標售公有地,未來不會改變現行作法。
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有財產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面積在1650平方米(約500坪)以上的非公用財產類空屋、空地,除項目經“行政院”核準外,以不標售為原則。
李述德說明,即使修法,透過行政裁量權,無論面積在500坪以上或500坪以下,大臺北公有地繼續不賣,不會改變現行作法。
李述德表示,從2009年以來,在實際上,500坪以上大面積公有地就不標售,今天修法只是將實際情況入法。大面積公有地以不標售為原則,但都市更新、眷村改建仍可將土地合並使用,因為公有土地是全民財產,要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管理。
[責任編輯: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