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資料  >  臺灣地區相關規定  > 正文

臺核定高校收陸生規定及簡章 今年招2141人

2011-04-12 08: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中央社”消息,臺灣教育部門10日表示,已核定“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陸生聯招會)2011年招收大陸學生規定及簡章,預計招收2141名陸生。

  招生簡章分為《2011年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聯合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簡章》和《2011年大學校院學士班聯合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簡章》。簡章規定,碩博士班報名時間為14日至5月6日,預定6月8日發榜;學士班招生時間為5月16日至6月16日,預定7月4日發榜。


  大陸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等六省市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要憑今年高考成績就可申請。每名陸生可申請5個志願,碩博士班一所學校只能申請一個志願,但大學部可以一校多志願。今年臺灣有134所院校招收2141名陸生,公立48所、私立86所。臺灣公立大學只能招收碩博士生,博士班82人、碩士班571人,私立大學和離島的金門大學和澎湖科大可招大學部學生,大學部學生有1488人。


  此次招收陸生一律實行網路報名,考生可通過上網刷卡、境外電匯美元或委託臺灣親友代繳的方式繳納報名費。


  陸生聯招會已成立專屬網站,網址為rusen.stut.edu.tw或www.rusen.org.tw,有興趣者可上網查。


  2011年是臺灣開放大陸學生就讀的第一年。在開放的同時,目前,臺灣方面也做出限制性規定,本科生只能進入私立學校,而報考碩士和博士,雖然可選擇公立大學,但目前臺灣只承認大陸41所大學學歷;大陸學生在臺灣不得報考公職及專業技術護照、不得報考涉及臺灣安全領域的專業,等等。

 

  而為招收陸生,臺灣各大學祭出獎學金、住宿便利等優惠。目前,臺灣僅有私立大學可以招收陸生,每學期學費加生活費約10萬元(新台幣,下同)。

  目前,陸生赴臺學習都按私校標準收取費用,臺灣的私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約5萬元,陸生在申請赴臺就讀時,需提供至少5萬元的相關財力證明。臺灣各大學住宿費用不等,臺北市較貴,南部地區相對便宜。住宿費大約每學期6000元到1萬元,不包括電費和上網費,加上吃飯等其他生活費用,每月至少1萬元。因此,在臺灣唸書,學費加生活費每學期約10萬元。

  雖然“陸生三法”中對獎助學金有明確限制,但臺灣許多大學都準備自籌和募款,透過獎助學金來吸引優秀陸生就讀。據了解,臺灣大學是由各係所分別募集獎助學金;輔仁大學在大陸有3000名校友並設有基金會,陸生可直接向基金會申請獎助學金,其他海外校友若捐款資助,校方也會代為處理;文化大學則計劃和大陸臺商合作,請臺商提供獎助學金,而學校則代為培訓學生,陸生畢業後有機會到家鄉各臺商公司直接就業。

[責任編輯:普燕]

相關閱讀:  

涉臺常識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