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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949年大事記

2001-04-09 12:1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1946年,留臺日人全部遣回日本。

  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爆發。

  1947年3月3日,王添燈等人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當局協商解決問題。

  1947年3月5日,工人、農民和學生組成武裝隊伍,攻打國民黨軍隊據點,搗毀國民黨黨部。

  1947年3月7日,陳儀拒絕“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處理大綱”。

  1947年3月8日,中共中央通過其在陜北的電臺發表廣播,表示支援臺灣人民的反抗鬥爭。

  1947年3月8日,國民黨當局從大陸調來的兩個步兵師和一個憲兵團分別在基隆、高雄登陸,開始大肆鎮壓起義群眾。

  1947年3月I0日,蔣介石發表處理“2·28”事件的談話,陳儀宣佈解散“2.28”事件處理委員會。

  1947年3月17日,白崇禧在臺灣發表處理“2.28”事件的意見。

  1947年3月25日,國民黨政府宣佈“2.28”事件已經解決。

  1947年3月,美駐臺北領事館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和“聯合國託管”方案。

  1949年1月27日,美軍顧問團撤離中國。

  1949年3月15日,新華社發表題為《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臺灣》的社論。

  1949年4月,國民黨當局頒布地租條例。

  1949年5月20日,陳誠頒布“戒嚴令”,在臺灣境內實施戒嚴。

  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發表了《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其中強調了“一邊倒”的方針。

  1949年8月5日,美國發表《中美關係白皮書》。

  1949年12月7日,國民黨宣佈退守臺灣,國民黨“政府”遷至臺北,海峽兩岸從此再度隔絕。

  1949年12月1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遷至臺北。

  1949年12月23日,美國國務院發出《關於臺灣政策宣傳指示》説:“臺灣在政治上地理上和戰略上都是中國的一部分”。

  194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明確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在1950年解放臺灣、海南島和西藏,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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