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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3季度兩岸受理專利優先權請求超5000件(2011.11.24)

2011-11-25 09:4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福州11月24日電 (記者 張羽)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李玉光24日在福州披露,2010年《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協議》簽署並生效後,兩岸在專利領域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僅今年前3季度,臺灣地區受理大陸專利優先權請求2113件;大陸受理臺灣地區專利優先權請求2939件。  

  李玉光是在出席第四屆“兩岸專利論壇”時作上述表示的。李玉光説,兩岸從2010年11月22日開始互相受理專利優先權申請,排除了抄襲專利、搶先提出專利申請並取得註冊的可能,為兩岸智慧財産權擁有者提供了切實的保護。

  本次論壇由中華專利代理人協會與臺灣工業總會聯合舉辦,來自海峽兩岸專利管理部門、專利代理人以及企業界的12位專家,分別圍繞兩岸專利制度最新發展情況、兩岸專利復審無效及行政訴訟實務、兩岸專利管理與運用、兩岸專利代理實務、兩岸應對國際專利訴訟的策略與實務以及兩岸企業運用專利制度經驗等6個議題,展開探討與交流。

  臺灣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表示,近年來,兩岸互動頻繁,臺灣在大陸的專利年申請量在2萬件左右。由於多數臺商對大陸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在專利申請時會遇到不少麻煩,因此完善兩岸在智慧財産權方面的交流機制,對兩岸經濟合作大有好處。

  今年11月,189位臺灣居民首次在福州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為兩岸智慧財産權合作的重要突破口。根據有關規定,他們通過考試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後,在大陸已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實習滿1年,就可申領《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産局”局長王美花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稱,首次參考的臺灣考生人數超過預期,充分反映臺灣業界對大陸開放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渴望。臺灣專業人才未來取得執業證,將大大方便臺灣專利在大陸的申請登記,也有利於將大陸科研成果引進臺灣,還為臺灣專業人才自身發展提供了更大空間。(完)

[責任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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