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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宣言》(1943.12.01)

2012-01-05 15:27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國首腦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

  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臺灣屬於中國”這一事實,透過《開羅宣言》在國際社會再次得到重申,儘管世界各國對華態度不一,但對此從來沒有提出過異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取得決定性勝利後,中、美、英三國首腦于1943年11月22至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討論如何協調對日作戰的共同軍事問題和戰後如何處置日本等政治問題,史稱“開羅會議”。其中,政治問題主要是于23日晚和25日下午中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兼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兩次長談中討論。因為美、英事先已進行過商議,無需再談。中美雙方領導人就八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達成若干共識。其中,關於中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中美雙方同意: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臺灣和澎湖列島,戰後必須歸還中國。這也就為《開羅宣言》關於臺灣回歸中國的內容打下了基礎。

  中美首腦晤談後,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受羅斯福委託,根據美、英、中三國會談和美中會晤精神,起草《開羅宣言》。關於日本歸還臺灣于中國的問題,霍氏擬訂的供羅斯福審閱的草案初稿明確表示:“被日本人背信棄義地所竊取的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和臺灣,應理所當然地歸還中國。”25日,美方正式列印的草案文稿中將上述文字中的“日本人”改為“日本”。霍氏起草的《開羅宣言》草稿先送給中國代表王寵惠及蔣介石過目,然後在11月26日交中、英、美三方官員(中方是王寵惠、美方是霍普金斯和駐蘇大使哈裏曼,英方代表是外交大臣艾登和外交副大臣賈德幹)討論。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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