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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試點推開 增值稅央地分成五五格局定型

2016年05月03日 10:18: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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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參考報》記者5月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之後的全國首張增值稅發票于5月1日淩晨零點在北京誕生:退房離京的溫州中泰機電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生在北京民族飯店前臺拿到了全面實施營改增後北京市生活服務業第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

  “這張發票是北京市和全國推進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改增具有歷史意義和標誌性意義的一張增值稅發票,標誌著這次推進營改增戰略攻堅戰第一場戰役的第一個重要關口的順利通過、稅制轉換順利開啟;標誌著新中國成立後已開徵66年的營業稅正式告別歷史舞臺;標誌著我國深化稅制和徵管改革一個新時代的開啟。”現場見證這一時刻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説。

  稅務總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5月1日上午11點,全國共有23669戶試點納稅人開出63655份發票,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7347份,增值稅普通發票56308份,開票金額27.5億元。王軍表示,順利開票只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第一場戰役的第一道關口,還面臨“5月3日二手房交易順利申報開票”的第二道關口、“5月3日四大行業全面順利開票”的第三道關口。只有把三關都幹好,才能算打響了全面營改增第一場戰役的攻堅戰。

  營改增試點已經于5月1日正式推開意味著,約5000億規模的減稅大幕將正式開啟,與此同時,營業稅退出稅制舞臺,消費型增值稅制正式確立。

  就在營改增全面推開的前一天,作為增值稅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分成方案也正式出爐。中國政府網4月30日消息顯示,國務院發佈了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明確在未來2至3年的過渡期內,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將按照五五比例分成,以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影響地方財政平穩運作。

  過渡方案明確,以2014年為基數核定中央返還和地方上繳基數。所有行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均納入中央和地方共用範圍。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中央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變。此外,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主要用於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援力度。

  過渡方案主要圍繞三點原則:一是保持現有財力格局不變。既要保障地方既有財力,不影響地方財政平穩運作,又要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財力大體“五五”格局。二是注重調動地方積極性。適當提高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比例,有利於調動地方發展經濟和培植財源的積極性,緩解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三是兼顧好東中西部利益關係。以2014年為基數,將中央從地方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既有財力不變。調整後,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地區傾斜,重點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援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根據財政部公佈的2015年財政收支情況顯示,2015年1至12月,國內增值稅31109億元,營業稅19313億元。營改增之後,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將穩居第一大稅,收入規模將遙遙領先。業內人士認為,增值稅收入劃分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最關鍵的部分,為中央和地方關係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認為,現在基於營改增仍處於試點階段的考慮,當前的增值稅收入共用方案選擇也只能是與試點相匹配的過渡方案。中央與地方按照五五分成,最主要考慮的是支出責任與財力的匹配因素。他表示,這個徵求意見稿畢竟是過渡方案,未來還有可能根據動態進行調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隨著未來中央和地方事權的重新劃分,不排除收入也會進一步重新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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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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