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有人是這麼形容勞務派遣的:工作衝前頭,工資拿零頭;出了問題算我的,有了成績沒我份兒。在一些用人單位,"勞務派遣人員"被稱為正式單位裏的"臨時工"。不公平,受歧視,這些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所以,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了《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尤其是對用工單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以及待遇上做出了很細緻的規定之後,也立刻引發大家的熱議與關注。
這樣一個新的徵求意見稿還是為了為了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近段時間以來,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已於今年7月1號實施,這給勞務派遣行業、用工企業、派遣勞動者三方主體帶來什麼影響,修正案中規定的同工同酬又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先來看看河南的情況:
由於許多國有企事業單位存在一定的用工缺口,除了勞動合同用工之外,一些用工單位往往會聘用一些臨時員工,鄭州某國企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因為有時候項目多的話,自己的職工安排不過來,沒法顧及的話就聘用一些社會人員。
除此之外,用工成本低、能吃苦耐勞,也是臨時工受到用工單位"青睞"的重要原因:
"因為相對來説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成本還是比較低的,也給企業節約了很多人力資源上面的負擔。"
"臨時工如果招過來的話,一是可以降低用工成本,再一個勞務派遣人員的吃苦耐勞也要比正式員工好,包括工作也比較賣力,臨時工他也是不挑活的。"
人社部近日就《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提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在輔助性崗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用工總量的10%。然而,記者調查發現,許多用工單位以用工缺口大為由,聘用了大量的臨時工,比例遠遠高於10%。鄭州某事業單位人事部負責人:
負責人:用的比例可能比較高一些,現有的在編的正式員工有這方面的用工缺口。另外一方面,部分工作崗位臟累差,有些正式員工不太願意去幹。
根據今年7月1號國家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人員擁有和正式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採訪中記者發現,新規的執行情況並不樂觀:
"工資基本上是一樣的,但是統籌包括獎金這一塊兒臨時工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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