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人在組裝變壓器。 本報記者 喬文匯攝
“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880多萬千瓦,穩居全國第一;風電裝機容量逾1700萬千瓦,在全國排名第二;火電發電能力4435萬千瓦,在全國排名第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的一份資料表明,當地已構築了電力高地,隆起一座“電力天山”:目前新疆發電裝機容量已達7724萬千瓦。
然而,與電力規模上升趨勢相反,隨著發展動能的逐步轉換,2013年以來,新疆用電量增速平均每年下降10%。這一升一降,導致新疆電力消納難度加大。
破解這一困局,根本上還是要靠改革。9月初,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批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新疆將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形成電力市場化定價機制,組建相對獨立的交易機構和交易平臺,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擴大跨省跨區市場化電力直接交易份額,培育運轉高效、有競爭力的現代電力市場。
同時,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臺發佈公告,開展新疆跨區送往江西、天津、江蘇的“電力援疆”掛牌交易,交易電量規模為15億千瓦時。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改革需要一個過程,要探索經驗、循序漸進,電力是不可儲存的特殊資源和産品,因此目前也需要這樣的及時消納電力的舉措。
今年4月,新疆充分利用對口援疆機制,把“電力援疆”納入産業援疆的重要內容,啟動了“電力援疆+市場化”跨區域送電工作。組建了2個工作組,分赴部分援疆省市,就消納電量及時段、落地電價等問題進行磋商,最終促成江西、天津等7省市落實援疆電量,簽訂2016年“電力援疆”跨省送電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新疆與援建省市確定了在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戰略的前提下,由送電、受電市場主體在自願平等基礎上,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原則,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確定送受電量、價格,建立長期、穩定的電量交易和價格調整機制。
《經濟日報》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了解到,“電力援疆”電量將低於援疆省市火電標桿電價或平均購電電價,以實現雙方互利共贏。“電力援疆”電量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掛牌組織落實到相應發電企業。
實際上,近年來,新疆一直在推進“疆電外送”,暢通陸上能源通道,以實現優勢資源轉化,惠及各族群眾。新疆的風、光、煤等化身為電能,“風風火火”闖九州。
2010年11月,新疆電網與西北電網聯網,豐富的新疆電能首次實現外送。目前,新疆電網具備“兩交一直”外送通道,將當地風、光、煤炭等優勢資源轉化的電力,大規模外送。同時,加緊準東—華東皖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建設;做好“疆電外送”第三條、第四條特高壓外送通道項目前期工作。
為消納富餘電力,新疆還將堅持需求引領供給創新,合理把控電源項目開發節奏、發展速度和建設規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李創軍表示,對不具備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能力的地區,不再規劃建設新能源項目。對棄電比超過20%的區域,不得申報下一年度項目開發建設計劃,今年不再新增自用風光電開發建設計劃。
新疆將逐步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柴”“以電代氣”“以電代油”,初步計劃在冶金鑄造等工業企業推廣電鍋爐,推動城市公交、公用事業單位及民用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試點,推進農村新居、果蔬熱烘乾房、大棚蔬菜電採暖替代燃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黨委改革辦常務副主任劉建新認為,此舉不僅有利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能源結構優化,而且有利於環境保護及環境改善。(經濟日報記者 喬文匯)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