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電子商務、搜索引擎、社交等各個平臺均需要對廣告進行明確清晰的標識。當前,除搜索引擎行業已統一調整為“商業推廣”明確標注外,諸如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的“掌櫃熱賣”、“HOT”等標注無論在法律層面上還是在公眾一般認知層面上都很難稱為“廣告的顯著標識”,這使得網民易於誤認為其僅是對相關商品人氣屬性的客觀描述,而忽略其廣告本質。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是對包括電商、搜索、社交等網際網路全行業的規範,將於9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出臺《辦法》旨在規範網際網路廣告經營活動,強化各大網站廣告自律審查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廣告行業及網際網路業健康發展。
業內專家表示,一般用戶對通用搜索引擎服務較容易理解和區分自然搜索和付費搜索,但很少有人清晰意識到網路交易平臺內部的商品搜索服務其實也是一種付費搜索服務,即“設立在網路交易平臺內部的購物搜索引擎。”
據了解,在電商平臺中均存在付費搜索服務,例如淘寶平臺的淘寶直通車、京東平臺的京東快車、京東商務艙等。以淘寶為例,用戶在淘寶內搜索各項商品時,會看到與搜索關鍵詞相關的商品搜索列表,該列表由左側搜索結果、右側搜索結果、底部搜索結果三部分組成。用戶通常可能認為所有的搜索結果都是根據自己設置的搜索詞、篩選條件所自然排序的內容,其實不然;商品搜索列表的左側上端部分搜索結果、右側搜索結果、底部搜索結果其實都屬於付費搜索資訊服務。
“《辦法》的出臺,無疑是對長期以來被人們忽略的電商平臺付費搜索打出的一記重拳。毫無疑問,在監管力度提升的同時,電商平臺廣告將逐漸規範化,付費推廣內容和表現形式將出現巨大改觀,這也是對網民知情權等權益的保護。”網際網路廣告專家認為。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