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大力發展債券市場的要求,提高債券分期償還業務辦理效率,上交所從即日起將採用減少面值方式處理債券分期償還業務。
上交所表示,債券發行人在分期償還本金時,投資者賬戶中的債券持倉數量保持不變,1手債券對應的債券面值相應減少。相應的,債券應計利息以調整後的債券面值為依據進行計算。上交所將在以減少面值方式辦理債券分期償還的債券簡稱之前加“PR”以示提醒。
據悉,國信證券主承銷的“2009年長春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債券簡稱:09長城開,債券代碼:122982)為上海證券交易所首單採用該方式償還本金的債券,償還比例為發行額的30%,償還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按規則該債券分期償還後面值變為70元,這將成為交易所債券市場首只標識“PR”的債券品種。 (吳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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