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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玩手機或將拘留15天 評:應成新底限

2014-11-05 13:50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開車不玩手機”應成新底線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審議中,有與會人員建議,將開車玩手機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11月2日央廣)近日,一條公交司機撞死老人的新聞

  原標題:“開車不玩手機”應成新底線 應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審議中,有與會人員建議,將開車玩手機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11月2日央廣)

  近日,一條公交司機撞死老人的新聞引起關注。監控顯示,這位司機在不到7分鐘的時間裏,一共低頭看了39次手機,每一次低頭,汽車就開出去近20米。結果,就在司機看手機的時候,公交車與一位老人發生碰撞,老人搶救無效死亡。如果這位司機不玩手機恐怕就不會發生事故。可惜,世上沒有如果,只有冰冷的現實。

  隨著智慧手機的普及,“低頭族”越來越多。比如有些人邊走邊玩,眼中只有手機,不管周邊腳下,造成了很多悲劇。而“邊開車邊玩手機”的也大有人在,甚至一些公交車司機、計程車司機也是“低頭族”。相對於過去開車打電話,現在開車刷微信微博,帶來的危險系數更高,事實上也釀成了不少事故。在這樣的情況下,開車玩手機,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手機改變生活”將會得到進一步驗證,針對手機的應用也會更廣泛出現,“開車玩手機”將會更頻繁發生,帶來的安全威脅將會更加突出。這一背景下,把廣義的“開車不玩手機”寫入刑法,對於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事故發生,會起到極大的作用。如果這樣,對於駕駛人來説,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習慣。但如同當初通過法律保證並且推動“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常識形成一樣,這對於道路安全是十分有意義的,是必須經歷的轉變。

  事實上,法律對於“開車玩手機”是有限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已經對駕車使用手機的行為作出規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一經查獲將被處200元以下罰款。只是立法沒有變化快,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加速到來,微博微信的加速發展,速度和影響都大大超乎意外。對於刷微博刷微信等行為,乃至還有可能的手機購物等行為,法律並沒有明確界定。

  當然,把廣義的“開車不玩手機”寫入法律,會碰到一系列的難題。比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談到的取證問題。對於醉駕的認定,可以通過酒精測試方便得到結論,但“開車玩手機”存在很大的即時性和不確定性。而且現在還存在手機導航,到底是看手機導航還是看微博微信,容易陷入各執一詞中。而這一切,都給立法和執法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但必須看到,面對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開車玩手機”帶來的危害越來越大,這個問題最終還是需要通過法律來約束。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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