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1日開始,我省將正式實施私家車6年內免檢新政。具體哪些車輛符合免檢要求?免檢是不是代表什麼都不需要做?針對廣大私家車主關注的熱點問題,8月28日,省公安廳交管局對車輛免檢新政進行了解讀。
專家表示,註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 (含)之後的車輛,享受免檢兩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 (含)至2012年8月31日 (含)之間,享受免檢1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執行原檢驗規定。並非所有新車都適用於免檢新政。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範圍包括:非營運大型、小型、微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此項措施中所述的 “非營運”不包含: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營轉非、出租轉非)。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範圍。麵包車的認定標準為,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單層地板,發動機中置,寬高比小于等於0.9,乘坐人數小于等於9人,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也不享受免檢政策:6年內新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屬於免檢範圍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每兩年檢驗1次);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車輛曾經作為營運車使用的 (即使用性質為營轉非、出租轉非)。
(楊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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