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消費者持幣待購靜候新政開啟
汽車5次維修上限考驗經銷商
製圖/巨琳
汽車業內有關專家表示,汽車三包其實只是一個部頒規章,算不上立法,也算不上行政法規,由於其立法層級比較低,而且是非強制性的,因此真正執行起來,就必須依靠車企和經銷商的全面配合,否則將難以落實。
近期,北京現代、上海通用、一汽大眾等廠商紛紛宣佈,讓消費者提前享受汽車三包政策。
讓這些車企趨之若鶩宣佈提前三包的,是一個醞釀了12年之久、終於將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按照這個規定,購買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之內的家用汽車産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換、包退”。
消費者:持幣待購靜候新政實施
由於將在10月開始實施的汽車三包新政,讓“金九”的車市顯得有些冷清。昨天,在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正在吉普4S店看車的消費者王先生表示,“如果看好了就先交訂金,過了十一再來交全款提車。汽車三包不是要在十一開始實施嗎,希望這次買車能趕上新政實施,享受到三包的待遇,更希望新政能夠對車主真正起到保護作用。”
按照汽車三包的有關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家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對於消費者來説,想通過汽車三包政策來全面保護自己的權益,恐怕還不是很現實。”對此,汽車業內資深法律專家冒曉光表示,比如三包所規定的保修期限,是不低於3年或6萬公里,有效期限是不低於2年或者是行駛里程5萬公里。“實際上,目前國內主流車企實施的都已經是4年或10萬公里的保修政策了,顯然其標準要高於即將實施的三包規定。就這一點來看,顯然對消費者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經銷商:汽車修不好是常事
“從這幾天來看,‘金九’的感覺不太明顯。”昨天,亞運村車市一位一汽大眾的經銷商表示,其實我們也有預料,因為十一要實施汽車三包,消費者肯定會專門等這個時間點。“實際上,很多車企,包括我們一汽大眾,都已經宣佈在這個月就開始實施三包了。”
“汽車三包規定實施後,經銷商肯定是最受夾板氣的,我們既要面對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的消費者,又要協調和車企之間的既矛盾又融合的微妙關係。”亞運村車市一位奧迪的經銷商表示,現在4S店普遍缺少技術過硬的維修人員,人手不夠,技術水準更是參差不齊,一輛車折騰半天沒修好也是常有的事情。“汽車三包中有一個關於維修次數上限的規定,超過這個次數,車主就可以直接要求換車了,這對我們來説壓力很大。”
對此,汽車業內有關專家表示,汽車三包其實只是一個部頒規章,算不上立法,也算不上行政法規,由於其立法層級比較低,而且是非強制性的,因此真正執行起來,就必須依靠車企和經銷商的全面配合,否則將難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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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企:汽車買了不能退換的慣例遭到挑戰
“對於廠商來説,汽車三包政策實施後,肯定會提高産品的運營成本,無論包修、包換、包退,雖然我們可以和經銷商達成一個共識,但其實最終都是由廠家來承擔的。”比亞迪汽車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我們也有點擔心,會不會因此有一些消費者過度維權,或者是打著維權的名義進行惡意退換?
對此,冒曉光表示,即將實施的汽車三包規定,對於消費者而言其實並沒有多少利好可言,相反,它似乎更多地在維護車企的利益。“比如在三包規定中,只有當汽車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等問題時,消費者才可以選擇換車或者退車,也就是説,退換車的概率其實是很小的。”冒曉光表示,而車主比較關心的、發生概率比較大的剎車失靈、轉向失靈等問題,在汽車三包規定中並沒有提及。“充其量説,此次的汽車三包規定,其最大意義就是挑戰了汽車生産者的一個慣例——車買了就不能退換。”
專家:汽車三包落地實施須突破“鑒定難”
“汽車三包即便實施,對於消費者來説,也仍有很多未解難題。” 在日前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和國內知名汽車專家、主流車企聯合舉行的“在路上-汽車消費大家談”汽車消費指導公益活動中,業內專家首次提出了關於汽車消費的“六感”理念,從“視、觸、聽、嗅、駕、預”六方面,對消費者在“選車、購車、用車、售後”中應該掌握的知識和技巧進行了系統總結。“買車其實和看病一樣,專家看病要望聞問切,消費者買車也要‘視、觸、聽、嗅、駕、預’,這就是我們所説的‘六感購車體驗’,從而有效避免消費者因缺乏汽車專業知識而在購車時埋下的隱患。”
資料顯示,早在2001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就已經將小轎車列入了“三包”商品目錄,但10多年來,車主依照“三包”規定成功維權的案例並不多,其中“鑒定難”是最大的維權障礙。
對此,冒曉光表示,在三包的執行過程中,品質鑒定方面的“扯皮”,可能會導致一些汽車的退換週期拉長,直至無法退換。“作為沒有專業技術知識的車主,卻需要在生産企業和經銷商之間週旋,這種不平等的地位,導致車主維權極其艱難。目前國內現存的汽車鑒定機構,都和車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很難成為立場公正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冒曉光表示,同時,即便是建立了這樣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高額的鑒定費用也會讓消費者止步。(文/記者 陳筱紅)
哪些情況消費者可要求退換汽車
1
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
2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3
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品質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品質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
4
在家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産品品質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産品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