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1日電 (記者 丁棟)針對中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問題,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21日表示,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既要積極鼓勵,也不能拔苗助長;既要避免土地撂荒和經營規模過於碎小,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人為“壘大戶”。
2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韓俊表示,當前,中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誰來種地”問題比較突出,許多地方已經具備了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條件,必須因勢利導,順勢而為,引導土地有序流轉和集中。但不能脫離實際,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盲目崇拜國外的大規模農場,要充分認識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長期性和複雜性。
據測算,中國目前從事糧食生産的勞動力在1.5億人左右,如果按照北方單季地區家庭經營120畝左右、南方兩季地區60畝左右的標準,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則糧食生産僅需勞動力4300萬人。也就是説,全國糧食生産實現規模化經營,尚需轉移1億左右的農業剩餘勞動力。
對此,韓俊稱,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度”是一個動態概念,中國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確定適度規模的標準,應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不能以降低土地生産率和糧食産量為代價,要統籌考慮增産和增收的平衡、提高勞動生産率和土地生産率的平衡以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對於工商資本進入農業、農村,韓俊認為,為了避免農村出現大資本排擠小農戶,出現土地的大規模兼併,大批農戶喪失經營主體地位,必須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採取慎重的態度。要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和監管制度,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要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查。特別是要防止工商資本下鄉租賃承包地後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搞“非農化”或“圈而不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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