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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20萬元不翼而飛 涉超級網銀糾紛銀行賠償6萬元

2016年09月01日 09:13:10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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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借記卡中的20萬元被分成4筆、每筆5萬元取走,銀行查詢明細顯示為“收網銀支付借記”……張女士為辦大額信用卡曾洩露賬戶資訊,卻被不法分子利用,盜走了其銀行卡中的錢款。法院判決,銀行承擔次要責任,賠償6萬元。

  55歲的張女士想辦一張大額信用卡,可一直未能如願。2015年7月,一名自稱是“銀聯客戶經理”的人聲稱,可以為她開通50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前提是先要辦理一張某商業銀行的借記卡。張女士根據這名“客戶經理”的指示,到該銀行上海金橋支行辦了一張借記卡,開通了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在內的電子銀行套餐和對外轉賬功能。

  開戶後,“銀聯客戶經理”以要幫她“刷信譽”為由獲取了張女士的賬戶密碼等資訊。此後,“銀聯客戶經理”稱,只需張女士在辦理的借記卡中存入25萬元,就可開通信用卡。謹慎起見,張女士到銀行進行諮詢,並在銀行工作人員指導下,當場修改了網銀登錄密碼、交易密碼,後將25萬元錢款存入涉案借記卡。

  7月20日,張女士的銀行賬戶被通過令牌版網銀進行了兩筆付款授權簽約業務的操作,且均為資金歸集業務的簽約。

  跨行資金歸集是超級網銀的特色之一,即個人客戶將分散在不同銀行、不同賬戶之中的資金,通過網銀等方式,歸集到一個中心賬戶。不法分子在獲取張女士的賬戶密碼後,將張女士賬戶的資金歸集功能授權給了別的賬戶。因此,張女士修改了密碼,不法分子還是可以把錢轉走。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女士的泄密行為直接導致案外人通過登錄其網銀完成了資金歸集被扣款的簽約,最終導致賬戶資金被劃走,張女士對係爭損失承擔主要責任。

  銀行在開戶及開通網上銀行的締約環節未就電子銀行的風險進行充分、全面告知,尤其是未對資金歸集這類不同於一般銀行業務操作模式且風險較高的業務進行介紹和説明,致使張女士放鬆警惕,輕視密碼保管。在張女士賬戶被進行資金歸集、被扣款簽約操作時,未有直接證據證明銀行及時將該項業務風險明確告知張女士,致使張女士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阻止該項交易完成或阻止損失産生。

  當張女士就賬戶安全問題向銀行諮詢時,銀行未能抱著審慎的態度在了解其賬戶相關情況後給予正確的諮詢意見,使張女士始終不清楚涉案賬戶已進行了支付授權簽約,誤以為修改密碼便能保障賬戶安全,以致錯失防止損失産生的最後機會。故銀行應對本案係爭損失承擔次要責任。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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