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共有60噸不合格産品被銷毀 攝/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
今天上午,北京食藥監局集中銷毀了近期查沒的不合格産品。其中包括北京某制藥廠生産的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和復骨片。
“銷毀!”隨著食藥執法人員一聲令下,60噸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被大型鏟車壓成了粉末。今天上午,記者在昌平區某工廠內看到,一輛大型鏟車將鋪灑在路面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反覆碾壓。這是市食藥監局首次集中銷毀查處的不合格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
據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孟輝總隊長介紹,此次集中銷毀的違法産品共6800余件、60噸,涉及100余個食品藥品品種,貨值金額2000余萬元。孟輝表示,目前部分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的違法犯罪案件,已經形成了從原材料生産供應到食品藥品加工、運輸各環節的跨省市全鏈條。
“還有個別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食品藥品中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或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沒有檢測方法標準的有害物質。”孟輝稱,今年上半年,市食藥監局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共抓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犯罪嫌疑人53人。
發現
擅改配方 兩京産藥品被判為假藥
在眾多被銷毀的藥品中,記者注意到部分藥品的外包裝上印著“北京”字樣。
據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銷毀的藥品中,確實有部分被查沒的假藥來自北京一家制藥廠,“這家藥廠的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和復骨片都屬於假藥,但它們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假藥,而是擅自改動了配方。”
“以復骨片為例,這個廠子把報備配方中的‘鹿茸’改成了‘鹿角’,但是又沒有重新申報變更原料,與藥典中記錄的成分不符。雖然在藥品功效上沒有影響,但是還是被判定為假藥。”孟輝表示,此次銷毀的該廠假藥中,復骨片佔到近6萬瓶,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有近9萬多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31條規定,生産新藥或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發給藥品國藥準字,只有使用這種批准文號才是正規藥品。
對於假藥,藥品管理法給出了明確定義: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馬上就訪
相關藥品 部分藥店仍在銷售
今天上午,記者走訪了通州3家大型藥房。當記者提出想找一種北京産的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時,3家藥房的工作人員均表示,目前以“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這一名稱在售的京産藥品,只有北京長城牌的。
“這個口服液去年我們家賣過,今年沒有口服液了,只有同品牌小兒清肺化痰顆粒。”康泰源生藥房的工作人員説道。龍華堂大藥房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倉庫裏還有北京長城牌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售價15元一盒。
當記者詢問這一品牌的小兒清肺化痰口服液是否更改過配方時,3家藥房的工作人員均表示不清楚。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