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武自然報道: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通過,這是我國首部促進商業發展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將於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是促進和規範天津商業發展的地方法規,並列為商務部與天津市的部市合作項目。《規定》確立了市場運作監測、重要商品儲備和生活必需商品應急供應機制。同時,明確了商業的空間佈局,避免大型商業設施的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保障市民享有基本的商業服務。
《規定》在商業業態方面,將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綠色低碳流通,扶持會展業發展;在保障措施方面,對農産品流通、生活服務業實行稅費優惠,創新金融支援政策,加快商業專業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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