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發改委、工商局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房地産經紀行業專項治理活動的實施方案》,決定嚴查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三部門聯合發佈的通知,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將從7月至11月曆時5個月,主要針對21類違法違規行為。
其中,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將重點查處8類違法違規行為:未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産經紀活動;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發佈房源資訊;誘導購房人違反住房限購政策,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為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提供便利;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侵佔、挪用房屋交易資金;強制提供代辦、擔保服務;洩露委託人個人資訊或者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價格主管部門將重點查處5類違法違規行為:炒賣房號、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未公示經紀服務收費標準;隱瞞房屋交易資訊,賺取差價;不按規定收取仲介服務費;兩家以上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經紀業務,向委託人增加收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重點查處8類違法違規行為:未經註冊登記擅自開展經紀活動;超資質範圍從事經紀業務;未在經營場所公示相關證明材料;使用無經紀資格人員從事租賃經紀活動;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戶資金;偽造、塗改交易文件和憑證;對經紀的房屋和服務虛假宣傳;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費者權益。(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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