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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默二次吸毒案宣判 獲刑6個月罰金5千

2015-01-27 14: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5年 1月27日上午10點30分,張國立之子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14年7月29日,張默等三人因吸毒被北京警方查獲。警方當場從被褥下翻出大麻。張默等3名嫌疑人對吸食大麻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早在2012年初張默就曾因聚眾吸食毒品而被順義警方抓獲,被處以行政拘留13天的處罰。因為吸毒“二進宮”的張默,其量刑處罰,在宣判前曾為各方關注焦點。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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