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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直補政策弊端顯現 正向激勵效應開始衰減

2014-04-01 10:17 來源:新華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有的人家頭一年種的是糧食,後來幾年改種別的經濟作物了,照樣能領到種糧補貼。像我這樣實實在在種了3700多畝糧食的,卻拿不到補貼——因為我種的地都是流轉過來的,種糧補貼發給土地承包者了。”3月底,正是麥子拔節時分,記者在射陽縣採訪時,該縣種糧大戶胡翠華有點想不通地問記者:為什麼種糧補貼變成補貼不種糧的人了?

  比胡翠華更鬱悶的,是在淮安市流均鎮種糧的農民肖昭勤。他由於承包的100多畝土地是近年平整出來的,沒有納入種糧補貼統計面積內,儘管種了好幾年糧食,但無論是土地流出方還是流入方,都沒拿到補貼。

  類似胡翠華的疑惑,省內許多種糧大戶都有。對糧食直補政策效果做過深入調查的射陽縣糧食局幹部孫志偉告訴記者,自從2004年我國出臺政府按糧食實際種植面積直接發放補貼的糧食直補政策後,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全國糧食大局、增加種糧農民收入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近年來這種補貼方式的弊端也開始顯現”。

  什麼弊端呢?孫志偉説,一是不按流轉面積補貼。糧食直接補貼的受惠對象應該是種糧農民,而不僅僅是土地承包者。由於現行農村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存在著分離現象,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戶特別是種糧大戶,絕大部分享受不到補貼。二是種好種差一個樣,精耕細作與粗放種植能得到同樣的補貼,不能體現糧食産量多少、品質高低與補貼之間的關係,不利於新品種、新技術推廣。三是不按實際種植面積補貼,糧食直補資金額度由基層政府按照以前核定的種糧面積基數上報確定,不能做到按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不管糧食種多種少,反正補貼不會減少。”他説,由於糧食直補政策是三年一定的,第一年確定種糧數量後,連續三年發給補貼,這就導致不種糧食、改成養魚或種蔬菜後還能領補貼。

  據分析,正因為存在以上弊端,目前的直補政策難以激勵農民增加種糧面積、提高糧食産量,甚至無法持續穩定糧食種植面積。部分農民把補貼款簡單理解為黨和政府的關心款,與糧食種植沒多少關係。更令人擔心的是,由於農戶分散經營、自由種植,每年、每季的糧食種植品種、面積都會有很大變動,很難準確掌握各農戶的實際種糧面積,並容易引發虛報畝數等現象,甚至許多已經租賃、徵用的非農土地,也在堂而皇之地領取直補資金。

  與此相關,直補政策實施十年來,其正向激勵效應也開始衰減。比如糧食連年增收,但進口量卻在加大。“這一方面因為飼料用糧和工業用糧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也因為實際種植的糧食沒有這麼多。”省糧食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甚至不排除有些地方將魚塘、田埂、道路、涵洞乃至水利建設中堆的土方都算作糧田。

  業內人士因此認為,矯正直補政策弊端的良藥,就是將補貼投放到流通環節中,即農民交售多少糧食,獲得多少種糧補貼。

  據了解,我省蘇州市和江陰市除了執行國家糧食直補政策以外,對交售糧食的種糧大戶實行價外補貼,實際上就是在流通環節進行補助。而改直補為價外補貼確實是種糧農民所盼望的。按當年交售的糧食來補貼,能直接激勵農民多種糧,種好糧;改變種與不種一個樣、種多種少一個樣、種西瓜與種水稻一個樣的弊端,也不會産生明明種了糧、卻因為土地流轉導致流入方和流出方都拿不到補貼的現象。儘管土地流出方會因此提高流轉費用,但如果把原來的直補資金用於補貼售糧農民,總體來説對種糧大戶是能得到實惠的。只有這樣,才能體現糧食直補的真正意義。

  省糧食局調控處有關負責人建議,用於銷售環節的補貼,應該是動態的,可以考慮生産資料、勞動力價格、自然災害等因素,綜合地區當年糧食生産水準,合理確定價外補貼標準,實現動態補償。市場糧價高、農民種糧效益好的年份可以少補;市場糧價低,農民效益差的年份則多補。“這樣,種糧大戶的積極性可以調動起來,原本意在保證糧食安全的資金,也能真正花到刀刃上。” 本報記者 朱新法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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