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簡政放權,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引發人們對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熱議。簡政放權,政府要有決心,更要落實到基層“最後一公里”。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的轉型時期,政府職責邊界不清晰,政府與市場、企業、社會的關係和角色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現象,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可謂是當務之急、大勢所趨。
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既要有頂層設計的決斷,更需要層層落實的執行力。當前,在整個政府體系中,地方政府作用十分重要,90%以上的公務員、85%左右的財政最終支出是在地方。尤其是基層政府,屬於我們通常講的“最後一公里”。政府機構改革能不能達到預期目的,職能轉變能不能落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地方政府。
然而,不少基層政府仍然“不願放權”“害怕曬權”,“管家”思想根深蒂固,導致“越位”“錯位”現象時有發生。一些習慣“批字”“蓋章”的基層幹部甚至出現了“不審批不知道幹啥”的不適應症,造成簡政放權堵在了“最後一公里”。
想要轉變政府職能,必須進行簡政放權的“自我革命”,就是要破除舊有的部門和個人利益,進行自我“削權”“限權”。職能轉變,基層政府應當先行動起來,不推諉、不等待、不搞變通、不打折扣地執行好中央精神,從最基層、最細微的地方改起、做起。真正將“曬權”“清權”落實到基層的各個部門,落實到每一個基層人員,落實到每一個服務窗口,真正讓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才是真正讓群眾受益。摘編自新華社3月12日電文/楊玉華、周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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