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防控債務風險”被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為2014年六項工作任務之一,顯示出中央對於地方債務問題的重視程度。同時,在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表述中,官方首次提出要將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式。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分析稱,會議對“著力防控地方債風險”提出專門要求,從全口徑納入預算、嚴格舉債程式、明確責任落實、強化考核教育等多個方面給出了全面防範和逐步化解方案,因此,此前市場擔心的中國地方債違約風險基本消除。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表示,雖然目前我國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安全可控,但局部地區、項目存在較高風險隱患,且地方債易波及金融、財政的穩定性,因此應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目前地方債務管理仍面臨著兩難境地。一方面,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越來越大,風險必然隨之加大;另一方面,從償債和發展資金需求的角度看,又不可能不讓地方舉債。近年來,融資方式多元化和複雜化也使得地方政府性債務更加隱蔽,風險埋藏更深。
在業內人士看來,最近兩年,地方政府融資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以信託為代表的“影子銀行”。據中國信託業協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信託對政府主導的基礎産業配置規模達到2.49萬億元,直接為地方政府融資的信政合作業務規模達到8238.78億元。此外,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開始轉向有限合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産管理計劃甚至P2P網路借貸融資。在業內人士看來,這類融資機構受到的監管力度相對較弱,項目資質往往不佳,融資成本比信託更高,潛在風險更大。
“在經濟減速和去杠桿的環境下,債市信用風險整體上升。城投債即便信用風險不一定爆發,流動性風險也會上升。”經歷了2013年債市的持續熊市,市場研究人士對明年的債市表示擔憂。有分析人士稱,“目前看,不排除明年出現債券或是以債券市場為投資對象的信託和理財産品發生違約或減記的情況。”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看地方債務問題或許不在於信用風險,而在於流動性風險和資訊不透明風險,要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的潛在風險,必須促使地方政府調整債務結構,變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加大債券市場的建設,推動地方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短融、中票等,將地方政府融資規範化、透明化。“目前我們亟需擺脫政府信用隱性擔保的假設,只有這樣,風險才能被市場合理定價,金融資源才能有效配置。”上述人士説。
“化解地方債務風險要對症下藥。”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日前表示,當務之急,是要在標本兼治的考慮下,結合深化分稅制改革和構建地方稅體系等舉措,儘快規範地方政府性債務,推進“治本為上”的制度建設,讓地方債“暗賬翻明”,通過建立合理和切實可行的地方債管理制度,實現地方政府“陽光融資”。
這其中,借鑒成熟市場經驗,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已經被多次提及。所謂市政債,即以地方政府或者授權機構作為發行主體,以政府稅收等一般財政收入或項目收益為償債來源,將一直以來地方政府的隱性、不規範債務轉變成顯性、規範債務。
央行行長周小川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希望進行市政債發行試點。他提出了“有收入型的市政債”,就是當前的舉債對應某個項目,這個項目完成後,將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從而帶來穩定的現金流收入,這種收入可能是使用者付費,也可能體現為政府的稅收(如財産稅),如果算一下賬發現未來的收入能夠用來還本付息,那麼現在就可以發債。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市場創新部日前發佈報告稱,通過城鎮化事權主體發行市政債券,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融資機制,一方面有助於解決市政建設中財權與事權錯配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實現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規範化,降低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在規範的城市政府發債開閘後,有步驟地疏導化解既有的融資平臺債務。報告認為,我國發展市政債券,應借鑒成熟市政債券市場經驗,嚴格遵循市場化原則,明晰相關各方的權責;應建立公開透明的發債決策機制,堅持“買者自負”原則,依靠市場機制約束髮債主體行為,在出現償付和違約風險時,按照市場化機制進行清算。
不過,目前我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的空白是推進市政債的一大阻礙。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應建立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基礎上地方發債的管理體制。這一表態也被業內認為是釋放了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破冰信號。業內專家表示,隨著未來土地轉讓、交易採取“同地同權同價”的模式,地方政府土地財政肯定會受到衝擊,如何融資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加之未來城鎮化的資金需求,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允許地方自行發債是一種大趨勢。高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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