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習慣於制定政策規則,而往往對政策的貫徹落實缺少監督,對政策邊際效應的研究不夠,使得每一輪房地産調控政策的短期化特徵較為明顯,因而在政策出臺後一段時間內容易引發政策微調的預期。
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3年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降的城市只有1個,持平的城市有3個,上漲的城市高達66個,再次印證了此前的房價上漲預期。
雖然決策層審時度勢,及時出臺了新“國五條”及其實施細則,但新的房地産調控政策在影響房地産市場運作、引導預期變化上還需要時間進一步檢驗。
回顧2003年以來的我國房地産市場調控,可以看到,政府對房地産市場運作規律的認識逐漸深化,房地産調控政策目標取向也日漸清晰。但同時也發現,由於政府習慣於制定政策規則,而往往對政策的貫徹落實缺少監督,對政策邊際效應的研究不夠,使得每一輪房地産調控政策的短期化特徵較為明顯,因而在政策出臺後一段時間內容易引發房地産政策微調的預期。
以房地産限購政策為例,雖然是行政干預,與市場化調節方向相背離,但在當前中國特殊國情下,卻非常有必要。由於中國人多地少,投資渠道狹窄,通過限購政策限制富裕人群購房行為,有利於保護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限購政策出臺後,房地産市場成交量迅速萎縮,房地産開發商對後市預期也出現分歧,部分開發商加快二線、三線城市和商業地産開發,以替代一線城市業務下降。這種情況表明,限購政策在抑制房價上漲、打擊投資投機性住房需求上的作用非常明顯。
2011年1月之後,全國房地産市場出現了明顯調整,直至2012年4月,因剛性需求集中釋放,房地産市場出現了“小陽春”景象。但市場區域性回暖並沒有引發高度關注。一些地方政府試探性鬆動房地産政策,也沒有引發中央政府嚴厲問責。在歲末年初之際,一線城市房地産市場“淡季不淡”,房價漲幅明顯。
在筆者看來,當前出現全國性的房地産市場回暖,從根本上説,並不是因為限購政策“不管用”,或是因為這些房地産調控政策沒有發揮作用,而主要是因為房地産調控政策執行可能出現偏差,以及政策效應受到了一些條件的內在約束與限制。
仍以限購政策為例,若能夠嚴格執行,完善細則,應該可以完全堵住“房姐”、“房叔”的出現。但也應該看到,限購政策主要針對特定人群,短期內政策執行具備剛性特徵,中長期內彈性很大。特別是隨著時間推移,符合購買條件的人群增多,這恐怕是限購政策自身無法彌補的缺陷。
新“國五條”實施細則很具體,儘管市場上可能有分歧,仍應該給予觀察期。事實上,這些年,我們並不缺少有效的房地産調控政策措施,從國際經驗借鑒到自身儲備,我們的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可謂不全,也不能説全然無用,但無論如何,貫徹落實房地産政策應優於規則制定。
一是要研究政策措施對房地産市場影響的邊際效應。只有掌握了政策實施的邊際效應,才能靈活運用,實現政策調控目的。二是要加強政策執行與監督,防止政策在實施中“走偏”,將問責制度真正落到實處。三是要加強房地産市場動態研究,有的放矢,根據市場苗頭性變化及時調整政策實施力度,確保住房供求平衡,合理引導房地産市場預期。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