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客戶端“今日頭條”侵權爭議連續多日成為輿論熱點,近日又新生事端,個別門戶網站表態或將模倣“今日頭條”模式,停止向傳統媒體支付供稿費用。專家指出,在網際網路技術倒逼壓力下,媒體模式創新與內容原創之間如何平衡?未來媒體融合中紙媒何去何從?這些問題引發公眾熱議,讓媒體界陷入沉思。
客戶端新星估值30億版權之爭引發關注
針對“今日頭條”侵權爭議,《新京報》社論率先吹響了傳統媒體版權維權的號角。《新京報》社論指出,網際網路時代固然是要鼓勵創新,但不能傷害原創內容的創新,不能把別人的“頭條”抄襲成自己的“頭條”。網際網路發展會帶來各種新技術,但技術的發展不應當帶來版權保護的惡化。
與公眾熟知的新浪、搜狐新聞客戶端不同,作為新聞客戶端新秀的“今日頭條”,通過分析用戶閱讀行為,進行個性化推薦。因為它的模式創新,近日獲得融資1億美元,估值高達5億美元。
“今日頭條”公開回應否認侵權。“今日頭條”稱,自己所做的和搜索引擎原理相同,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協議,並不存在侵權問題。自己並不修改合作網站頁面內容,不展現自己的廣告,對合作網站頁面完整展現給用戶,包括網址、廣告、品牌、下載連結、微信公眾賬號等等。
但是在用戶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合作網站的網頁被“自動優化”,只有在文章最底端才有真正進入原網頁的連結。
該回應不僅沒能消除紙媒的質疑,反而迎來了更多對其抄襲侵權的指控。
還有媒體直接訴至法院。廣州日報報業集團下屬單位廣州互動式資訊網路有限公司直接用行動表達了維權的堅定意願,一紙訴狀把“今日頭條”告到了法院,指控“今日頭條”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其所經營的移動客戶端發佈原告享有資訊網路傳播權的作品,經公證處公證,“今日頭條”轉載《廣州日報》的稿件數量特別巨大,嚴重侵犯了原告的智慧財産權。目前此案仍在審理尚未宣判。
儘管“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回應公眾時一再表示是媒體誤解,但經過反覆解釋説明後依然無法取得對方理解,表明這已明顯不再是誤解層面的問題。公眾期待作為權威的法院能給出一個最終的答案。
傳統派和新生代敵人還是朋友?
縱觀圍繞“今日頭條”的口水戰,不論是作為傳統媒體的《新京報》,還是網際網路媒體的騰訊網、搜狐網,以及自媒體人,要麼對“今日頭條”侵犯版權的做法口誅筆伐,要麼撇清關係,可見以“今日頭條”為代表的移動客戶端涉嫌侵犯版權的做法,在業內已“積怨頗深”。
對於傳統媒體對“今日頭條”的控訴,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宋建武認為,這是傳統媒體在面對快速興起的新媒體時所表現出來的焦慮。這種焦慮心態的背後,是整個傳統媒體日益凸顯的生存危機。
也有部分媒體觀察人士指出,傳統媒體諸多進軍新媒體的嘗試,要麼如同雞肋,要麼換湯不換藥、紙質內容照搬上網,徒有新媒體之名,沒有新媒體之實,放眼傳統媒體領域,鮮有探索成功的典型案例。
專家認為,“今日頭條”和網站有合作關係並不能為其侵權行為起到辯護作用,即使它和所有網站都簽了協議,但按照目前的網際網路管理辦法,網站沒生産、原創新聞的採訪資質,多是和傳統媒體簽署轉載稿件的合作協議,而這些稿件的轉載是僅僅授權該網站本身使用,並未允許其他媒體使用。這是《今日頭條》涉嫌侵犯版權的一大風險所在。另外,“今日頭條”對網頁二次加工的做法也是版權爭議的一大焦點。
多米諾效應或將引發新媒體版權軟肋必須面對
“今日頭條”侵權事件持續發酵。6月10日,有傳統媒體經營部門負責人反映,已有門戶網站與其溝通,如果“今日頭條”模式一旦確認無需付費,那他們也將採用與“今日頭條”類似的技術模式和展現模式,在未來將停止支付供稿費用。這意味著,傳統媒體在既有廣告業務大幅下滑、報紙發行量日趨下降的背景下,在供稿方面的收入也將受到影響。
此事可能是“今日頭條”版權爭議引爆後倒下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如果缺乏相關權威部門的一錘定音,可能會有更多門戶網站緊隨其後。
專家建議,一方面,傳統媒體需智慧思考,與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的新技術、新渠道快速融合,建立良性的利益分配機制,增強話語權,否則只能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另一方面,版權保護需要媒體界形成共識,更需要維權時的共同行動,少一些“搭便車”,因為不論是傳統媒體,還是門戶網站、自媒體人等,他們生産的內容都應該得到尊重。
目前版權爭議已經對“今日頭條”規範用稿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截至11日發稿時,記者看到,“今日頭條”已對部分連結網站呈現方式予以修改,把原來遮罩的廣告內容恢復呈現。
圍繞“今日頭條”的版權爭議,其實早在多年前的傳統媒體和新聞門戶網站之間已經出現過類似問題。最終,一些有影響的新聞網站紛紛與傳統媒體簽署了稿件轉載使用的協議,讓這一版權糾紛順利過關。雙贏的合作模式,使得媒體版權得到保護的同時,新聞門戶網站同樣得到了發展。據新華社北京6月11日專電(記者程士華、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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