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美國西屋核電公司根據《聯邦破産法》第11條向紐約州聯邦破産法院提出破産申請。西屋公司負債總額98.11億美元,其東家日本東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東芝公司的年度經營赤字將超過1.1萬億日元(約合100億美元),雙雙資不抵債,再創日本之最。不得已,東芝股東大會決定賣掉集團內效益良好的半導體存儲設備子公司,以填補西屋的窟窿,斷臂求生。但是,此後東芝何以生存?日本社會對此十分關注。
西屋公司是美國核電巨頭,目前世界正在運作的核電站有20%以上為西屋公司設計規劃。進入新世紀以來,為保護地球環境,在世界性低碳減排大潮中,核電成為“能源復興”的希望之星。東芝公司為在世界核電市場搶奪優勢,于2006年斥資約6000億日元收購西屋公司,以此為重點發展方向。2008年,西屋一舉拿下美國4座核電站新建工程。但是,2011年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核電建設不僅全面減速,安全標準、抗震、防海嘯等要求更加嚴格,在建項目工期延長,因此投資金額連環式增加,造成負擔過重而難以為繼。根據美國法律,企業破産後經營團隊將被要求提交重建方案,經法院認可並獲得三分之二以上債權人同意後可削減債務,啟動重建程式。同時,母公司也要脫離與子公司的經營連帶責任。
對於東芝公司來説,比較好的方案是一次性賠償,以切斷長期虧損風險。但鉅額連帶賠償責任已經讓東芝積重難返,資不抵債,在三井住友、瑞穗等合作銀行的一再催促下,不得已決定將盈利豐厚的半導體存儲設備另立公司並打包出售,以度過眼下經營難關。有消息説,在3月29日結束的第一輪招標中,美國微軟、韓國電力集團、臺灣地區的鴻海集團等分別投標。據稱,東芝今後將依靠鐵路、客車等工程業務維持生計,但企業規模縮小三分之一。
西屋公司破産事件反映了日本跨國企業迅速擴張的現狀,也給世界跨國企業盲目擴張帶來了深刻教訓。首先,決策失誤導致企業發展誤入歧途。現任東芝社長鋼川智在談及當年收購西屋時,承認當時決策有誤,在對國際市場和對方企業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貿然投資,且金額巨大,一旦失誤其風險難於承受。3月31日財政年度結束時,東芝公司債務超過資本額6500億日元,嚴重資不抵債,因而今年8月份將被東京股票市場降級,一年後如果債務得不到平衡則將面臨退市風險。
其次,對子公司的控制能力是考驗跨國公司經營水準的關鍵。核電建設和運營技術標準、安全性要求很高。福島核電站事故之後,核電也不再屬於廉價投資項目。西屋公司一舉投標美國4座核電站,東芝管理層在沒有嚴肅認真論證的情況下就盲目予以批准,且對子公司經營業務監管不力,結果風險變成了現實。
第三,日本式的經營體制弊病暴露無遺。在臨時股東大會上,一些多年得不到分紅的股東憤怒斥責東芝“騙子公司”“管理層掙工資拿獎金卻絲毫沒有責任心”等,要求當時的公司決策層承擔連帶責任。有評論指出,現在的負責人沒有創業老闆們的責任心和使命感,一切以管理層幹部會議為搪塞。實際上,東芝兩年前就已陷入危機,甚至以財務造假瞞天過海,曾被東京證券市場評定為值得警惕的“問題股”,但至今毫無改進。日本財務大臣也稱“看不出誰是東芝社長,不知道該公司的決定權在哪”。140多年的老企業陷入如此可悲境地,東芝的教訓值得世界跨國公司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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