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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企業失信滿12分進黑名單 將面臨八種懲戒

2014-11-25 15:37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食藥企業失信滿12分進黑名單

   明年起實行 滿分面臨不予辦證、禁發股上市等懲戒

  駕照被扣滿12分要重新“回爐”學習,食藥企業若被扣滿12分,將要被鎖入“黑名單”。《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將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者的各類不良資訊依照不同分值累積扣分。

  企業失信資訊永久保存

  按照失信程度,辦法將對不良資訊分為3個失信等級並按不同等級扣分。其中,扣分累積0分至2分(含)為一級失信;扣分累積2分至7分(含)為二級失信;扣分累積7分至12分(含)為三級失信。一旦生産經營者的信用扣分累積滿12分後,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期限為3年。即使期滿後系統會自動解除記錄,但這些資訊也會轉為永久保存。

  三種情況12分全扣

  根據辦法,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折合金額不足10萬元的,每次扣2.5分;被責令停産停業的,或者被國家食藥監總局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藥監局通報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每次扣6分。有三種情況食品藥品經營者將被一次性扣12分,直接進入“黑名單系統”,不得申請信用修復。

  這三種情況包括:經營者被行政機關給予撤銷或吊銷許可證、批准證明文件處罰的;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産經營活動等資格處罰的;因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而且,被執行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准證明文件等市場退出機制的,不得再次獲得許可從事食品藥品生産經營活動。

  進入黑名單面臨八種懲戒

  被鎖入“黑名單系統”的經營者,將面臨8種信用懲戒,包括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許可申請業務;不為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在執行行政處罰時從重處罰;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加強日常檢查頻次,對鎖入“黑名單”的主體一年內抽檢覆蓋率達100%,重點品種抽檢率達100%等。據了解,企業或個人一旦進入“黑名單系統”,系統將發佈監管公告並向社會公開曝光,並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信用監管提示,提示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注意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記者 肖丹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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