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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僅2%P2P實現銀行存管 十部委要求為何難落實?

2016年07月15日 13:32:4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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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8日,央行、銀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出臺《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P2P(個人網路借貸)平臺選擇銀行作為資金存管機構。然而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十部委這一要求落實情況並不盡如人意。

  根據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盈燦諮詢”近日發佈的統計數據,正常運營的約2400家P2P平臺中,僅有48家完成了銀行資金存管工作,佔比2%。雖然有149家P2P平臺宣佈與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但真正落實的仍是少數。

  監管層要求P2P對接銀行進行資金存管的初衷是保障資金安全,去年底銀監會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重申了這一要求。那麼,為何目前達到監管要求、實現銀行資金存管的P2P平臺如此之少?

  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科技部負責人告訴記者,P2P市場不夠規範,銀行不希望P2P將來出現問題導致銀行信譽與利益受損。至今,這家銀行尚未與任何P2P平臺進行資金存管合作。

  目前已對接銀行進行資金存管的48家P2P平臺大多是體量較大、能夠獲得銀行信任的平臺,包括開鑫貸、人人貸、積木盒子等,多家註冊資本超過1億元。

  “銀行資金存管之所以進展緩慢,還有一部分原因在於已簽約的P2P平臺需要排隊進行系統對接。這個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技術、人才,週期較長。”盈燦諮詢分析師張葉霞告訴記者。

  不難發現,如今銀行對與P2P合作的態度愈加謹慎,部分銀行甚至暫停了P2P資金存管業務。如民生銀行,已對接的P2P平臺資金存管系統繼續保留,已簽訂協議未上線的P2P平臺則暫停對接。與民生銀行簽訂協議的P2P平臺不得不找其他銀行合作,如壹佰金融就轉而與廣東的華興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

  一邊是監管政策要求,一邊是銀行不情願。考慮到監管方案落實存在一定難度,《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安排了18個月的合規過渡期。

  “這個矛盾會逐漸化解。”張葉霞表示,雖然P2P平臺與國有大型銀行對接資金存管非常困難,但城商行非常看重這一業務。如果P2P平臺具有一定的實力並且業務合規,可以選擇與中小銀行簽約。如果一些P2P平臺由於合規性、資質差等問題無法與銀行合作,自然不滿足監管要求,將會被市場淘汰。

  可以看出,目前熱衷與P2P平臺合作的大多是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恒豐銀行與14家P2P平臺合作完成了資金存管的對接;廣東華興銀行與8家P2P平臺成功對接資金存管系統;江西銀行與7家P2P平臺實現資金存管合作。徽商銀行、貴州銀行等也與P2P平臺進行了資金存管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簽訂資金存管協議的P2P平臺就一定安全,如安徽的P2P平臺“徽金所”去年宣佈與徽商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但今年被曝跑路,警方介入調查。

  受訪專家表示,銀行並不審核P2P項目的真實性,其作用只是確保資金流向相對明確、避免P2P直接觸碰資金。因此,投資者在觀察P2P平臺時,應全方位考量,不能僅被一個“資金存管”的招牌所蒙蔽。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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