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財經8月11日訊 在央行、證監會相繼發佈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監管辦法之後,市場對於P2P網貸細則的發佈預期也更加強烈。據接近監管層知情人士向網易財經透露,P2P監管細則有望在近兩月下發,而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內容是P2P平臺的實繳資本必須在5000萬人民幣以上。
該人士稱,5000萬的實繳資本規定大大提高了網貸行業的門檻,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現有平臺是不符合要求的,“這些平臺要麼需要增加註冊資本,要麼需要再進行融資。”
除此之外,必須在銀行存管也被指出是細則的重要內容。而這一要點也延續了央行等十部委日前下發的《網際網路金融指導意見》的精神。在該份指導意見中,十部委曾對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做出明確規定,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
“銀行方面對於平臺資金存管的要求,目前了解到的情況顯示,一方面,銀行為了攬儲,可能會要求平臺實繳資本中的3000萬以上資金要存放在該行;另一方面,託管費率方面也有可能會有所提高”,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此前,有網際網路金融專家向網易財經表示,P2P細則草案已經基本完成,目前處於驗證階段,將擇機推出。一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高管向網易財經指出,針對P2P的最早的監管思路是杠桿式監管,把網貸平臺歸類為金融機構,採用的是信用仲介的思路。
在指導意見明確了P2P資訊仲介身份之後,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震向網易財經也表示,目前P2P細則草案主要內容是做成資訊仲介,不能做資金仲介和信用仲介,其他包括資金託管、資訊披露、風險提示和消費者保護也是重點內容。
眾信金融首席運營官譚陽此前向網易財經表示,未來P2P行業將是大資本係的時代,包括國資係、銀行係、上市公司等等,傳統金融機構與P2P的結合將越來越緊密,根據指導意見,客戶資金託管業務給了銀行,這也會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造成被動。
據了解,目前多家銀行已開始瞄準P2P資金存管業務。工行方面上周公開表示,該行正在從系統、流程、風控等方面著手,開展對P2P資金存管的研究。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止7月底正常運營平臺2136家,環比上漲5.32%。其中,新上線平臺數量為217家,新增問題平臺109家。截止2015年7月底,累計問題平臺達到895家,P2P網貸行業累計平臺數量達到3031家(含問題平臺)。(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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