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下收單市場的新一輪變革即將來襲。央行日前向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相關機構下發了《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有關問題的意見》徵求意見函(以下簡稱《意見》),市場一直期盼的“借貸分離”和“統一商戶類別”成為本輪改革重點。套碼亂象、違規套現等問題將逐漸得以緩解,而更重要的是未來線下銀行卡交易市場價格體系有望得到重塑。
借貸分離 抑制違規套現
此前,商戶類別不同區別定價、借記卡信用卡刷卡費率相同,存在嚴重的套利空間,商戶套碼、信用卡套現等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對此,監管層定期核查商戶POS代碼的真實性,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少商戶挂羊頭賣狗肉逃避較高的手續費。
“借貸分離”可以抑制違規套現,《意見》指出,推動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改革,終極目標是“在充分競爭的基礎上放開刷卡手續費政府管制”。而此前,國內的銀行卡定價體系一直採用借貸結合的模式,即借記卡與信用卡採用同一套收費標準。然而,對於銀行來説,借記卡與信用卡的成本和風險完全不一樣,信用卡可以透支消費,本質上可以看做是銀行提供給持卡人的一筆消費信貸,銀行要承擔免息期內的資金成本、壞賬風險等,而借記卡則不存在這些成本;此外,信用卡的推廣和運營等業務成本也普遍比借記卡要高。銀率網信用卡組分析師孟麗偉認為,成本高的信用卡應採取較高的收費標準;成本低的借記卡則應採取較低的收費標準。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持有信用卡,可以享受免息透支,還可參與銀行推出的刷卡優惠等行銷活動,這些都是借記卡持卡人很難享受到的。而信用卡持卡人和借記卡持卡人卻要承擔一樣的刷卡手續費。儘管目前的刷卡手續費基本都是由商戶來承擔,但在很多時候,商戶會將這一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借記卡持卡人變相‘補貼’了信用卡持卡人。”孟麗偉直言。
小型企業或轉嫁手續費
有不少商戶擔心,如果借貸分離,信用卡刷卡費率提高,那麼商戶的刷卡成本自然會提高,但現如今刷借記卡消費的持卡人已經有限。
北京某大型商業項目負責人表示,一般銀行卡刷卡手續費費率調整對大型企業來説,不會做出調價、轉嫁消費者等反應。目前,商場內商戶也沒有因刷卡費率調整等問題進行消費者支付調整、限制等。對於一些與民生相關的餐飲企業,一般也不會因為費率調整而提高現有菜品價格。
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一些小型企業或者商戶可能會拒絕消費者刷信用卡。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轉嫁手續費的情況可能會發生在一些不具規模的小公司中,為了躲避手續費採取一些獎品激勵方法鼓勵消費者現金結賬,或使用一些線上支付手段。目前,淘寶網上部分賣家對於使用信用卡支付的消費者採取手續費自行承擔的辦法。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借貸分離提高了信用卡的手續費,但是《意見》中同時取消了商戶的區別定價,指出將對超市、大型倉儲式賣場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優惠費率,同時將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率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上限控制。
根據現行的銀行卡價格體系,商戶類別分為餐飲類、一般類、民生類、公益類四大類,刷卡手續費分別為1.25%、0.78%、0.38%及免費。在實際操作中,只要在商戶分類這一環節上做些“手腳”,就很容易實現高收益率的商戶與低手續費的錯位搭配,而以上行為的監管難度也較大。
孟麗偉直言,如此一來借記卡與信用卡收費標準不同,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信用卡收費標準也可能不同。至於哪些卡的手續費高,哪些卡的手續費低,決定權則在銀行手裏,收單機構等第三方無從插手。因此,新的銀行卡價格體系將從根本上解決商戶套碼、信用卡套現等問題。
打破利潤分成
如今,第三方支付機構已經成為收單市場的重要參與方。相較于商業銀行的POS機發放,第三方支付公司普遍存在POS機發放外包的情況,POS機代理銷售情況氾濫,有的外包機構甚至不需要收取任何加盟費,直接讓下線購買POS機即可。由於不同商戶和不同交易類型存在手續費的價格差,造成了大量的“套碼”、“套渠道”交易,這背後主要還是利潤分成帶來的亂象叢生。
而《意見》顯示,清算機構向發卡行和收單機構分別徵收0.325%的費率,其中發卡行封頂不高於3.25元。而收單服務費則由收單機構向商戶自主協商;發卡行服務費向收單機構收取的費用則採取借貸分離的方式,借記卡收取不高於0.35%的手續費,封頂不高於13元,信用卡不高於0.45%,上不封頂。 與現行收單管理辦法相比較,發卡行、收單機構和銀聯7:2:1的分潤比例被徹底打破。一位接近收單機構的相關人士也表示,此前的利潤分成比例確實會被打破。
北京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證券研究所所長呂隨啟表示,此前收單機構的利潤微薄,加上不正當競爭,有些收單機構處於劣勢,費率問題弱化以後將減少利益空間,促使整個支付行業規範化,有助於收單機構的發展。
據了解,第三方支付做線下業務的有限,他們所處的地位多為清算機構,但是銀聯仍是最主要的清算機構。此外,央行日前發佈了針對網路支付業務的管理辦法,在清算賬戶限定之後,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只能做到小額清算,銀聯的清算地位再次提升。(閆瑾 劉宇 程維妙)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