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國務院日前發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這項涉及3000多萬名在職“體制內人員”的制度引發公眾關注。
一問:什麼是職業年金
為何公務員
需要另外繳納職業年金
養老金“雙軌制”並軌後,北京市公務員董興根據相關政策對自己“積攢”養老金算了筆賬。他每月除加班費外,工資收入為5800元。按照新出臺的政策,公務員也將納入社會養老保險,按工資8%的繳費比例每月得繳464元;還有職業年金需按4%繳費,這樣,董興一個月養老保障總繳費金額就達696元。
“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很熟悉,但職業年金以前沒接觸過。為何公務員就得另外繳納這筆職業年金?”董興對此十分疑惑。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説,公務員養老供款渠道只有財政,因此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補充,其資金來源主要是由單位出資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均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
此外,職業年金制度對於資本市場也將産生重要影響。有行業機構測算,職業年金參與率即便按70%的最低覆蓋面保守估算,依據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的規模,參與職業年金群體能達2100多萬人。按目前全國機關和事業單位月每人平均工資3000元計算,單位和個人每月繳費比率為12%,每年全國職業年金繳費規模就將超過750億元。這筆規模不小的資金將對保險、證券等行業形成利好。
二問:職業年金如何保障退休收入保障
提高養老金替代率
就得靠職業年金的支撐
有了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公務員養老納入社會化後,退休收入將達到何等水準,成為廣泛關注的焦點。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絕大多數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待遇不會降低。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發放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是一致的,這部分養老金的替代率(佔在職工資的比重)只有59%左右,而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提高養老金替代率,就得靠職業年金的支撐。”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運華説,社會養老金和職業年金被稱為養老體系的“兩大支柱”,作為財政支撐的職業年金的建立,能夠為養老並軌後公務員退休收入不出現大幅下降提供保證,這也是“養老雙軌制改革的前提條件”。
職業年金的實施,一定程度也將降低個人納稅負擔。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介紹,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目前工薪收入減除費用標準是3500元,工薪階層繳納個稅,先要扣除納稅人繳納的“三險一金”費用,然後再按減除費用標準扣除3500元,超過的部分才繳稅,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後,個人所得稅也會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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