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趙麗
□本報通訊員古芳
調查原因: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近3年辦理15件“小人物”貪腐案,涉案金額高達4000萬元人民幣。
調查發現:作案人多為後勤、財務人員,他們鑽財務管理漏洞,採取“螞蟻搬家”的方式長期作案。
“小貪巨腐”,是中紀委巡視組在對北京進行巡視時發現的較為突出問題。
“小貪”緣何能“巨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分析3年來辦理的15件“小人物”貪腐案發現,這些案件都具有犯罪主體職務不高、犯罪手段單一等共性特點。這些“小貪”處於為民服務的“末梢”,但這些案件的涉案總金額卻高達4000萬元人民幣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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