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麟房産人去樓空》後續——
吳秉麟移交銀川警方
4名嫌犯已批捕
據《內蒙古晨報》消息 9月30日,包頭市人民檢察院對內蒙古興麟、德邦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中,涉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安某、周某、劉某,以及涉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主犯吳秉麟、劉愛平等日前已經移交銀川市公安局。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2009年,吳秉麟創立了興麟公司,總部設在寧夏。2010年後變更為以房地産經紀為核心的房産綜合型服務公司,並在全國幾十個城市設有分公司。業務範圍涉及房屋全程代理、二手房買賣、房屋租賃、産權證辦理、按揭貸款、房地産投資諮詢、商鋪租售、寫字樓租售及商品房、空置房、企業債權房銷售代理。德邦公司成立於2012年9月,專業從事二手房買賣、銀行貸款代辦、産權代辦、房屋租賃等業務。
根據調查,興麟公司與德邦公司均為吳秉麟、劉愛平註冊成立並實際操控的公司。興麟公司和德邦公司在辦理房屋買賣交易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提供虛假房源,拖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非法佔用購房者保證金或購房首付款,達到騙取購房者財物的目的,涉嫌合同詐騙。
被檢方批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周某為內蒙古興麟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在經營過程中明知興麟公司存在騙取客戶首付款的行為,仍然明確要求業務部門繼續收取客戶首付款;劉某為內蒙古興麟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常務副總,明知興麟公司的業務涉嫌違法的情況,依然將個人銀行卡提供給公司財務部使用;安某為內蒙古德邦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對公司收取購房人資金賬戶的設置、使用進行上傳下達。他在明知公司收取購房人資金後用於非正常業務的使用,導致客戶資金虧損的情況下,仍然接受副董事長劉愛平的指令,銷毀涉案賬目,並把收到的購房人剩餘資金提交給劉愛平。3人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
徐某為內蒙古興麟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財務經理。受劉愛平指使,徐某將裝有興麟公司財務軟體的電腦主機和2014年財務賬本隱匿,其行為涉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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