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為適應營改增需要,我國針對第一大稅種增值稅,自8月1日啟用新版增值稅發票,並同時提高了該發票的防偽技術。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宣佈了這一消息。
稅務總局決定,自8月1日起啟用新版專用發票、貨運專票和普通發票,老版專用發票、貨運專票和普通發票暫繼續使用。
據了解,改版後的新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除了代表發票種類代碼的第8位有所調整外,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和“購貨單位”欄一律改為“銷售方”和“購買方”,“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改為“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主要是因為營改增後,原徵收營業稅的服務業納入了增值稅徵收範圍。
新版專用發票和貨運發票取消了發票監製章和雙杠線微縮文字防偽特徵,保留部分防偽特徵,增加光角變色圓環纖維等防偽特徵,使防偽特徵達到9項,可有效防止利用增值稅發票偷逃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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