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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門檻擴補貼增面積 上海廉租房今起實施新標準

2014-09-16 09:01 來源:新民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調整申請家庭收入財産限額

  3人及以上家庭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2100元調整為2500元,每人平均財産限額從8萬元調整為9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

  提高租金配租家庭保障標準

  每戶家庭最低配租面積從居住面積10調整為居住面積12,同時規定,每戶家庭的最高配租面積不超過居住面積30。

  本報訊 (記者 楊玉紅) 今天開始,上海將實施新的廉租住房政策標準。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新標準放寬了家庭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和每人平均財産的申請條件,完善了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方案,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增加了配租面積標準。

  今天上午,記者從黃浦區、浦東新區住房保障中心獲悉,諮詢廉租房新政的人員、熱線電話明顯增多。“和往年不同的是,諮詢者不僅有低收入、無固定工作人員,還有一些剛踏上工作崗位的大學畢業生。”黃浦區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道,符合條件的市民只要提供戶籍房産證明、工資及銀行存款清單即可申請。浦東新區住房保障中心的廉租房科的工作人員介紹道,今天開始,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去戶口所在街道的事務中心辦理。

  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為解決部分家庭暫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同時又買不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問題,做好廉租住房與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政策的有效銜接,上海今年進一步放寬了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將3人及以上家庭的每人平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2100元調整為2500元、每人平均財産限額從8萬元調整為9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

  新標準還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標準。為提高配租面積較小家庭的保障標準,使廣大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共用改革發展成果,本市調整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積標準,將每戶家庭最低配租面積從居住面積10調整為居住面積12,同時規定,每戶家庭的最高配租面積不超過居住面積30。

  此外,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上海市今年將進一步優化了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

  市房管局的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廉租房累計受益家庭已達10.2萬戶,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此次調整也吸引了滬上房地産仲介的關注。位於浦建路上某房産仲介的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會適當分流部分需求到廉租房領域,抑制普通商品住宅價格過快上漲有積極的意義。

  廉租房制度本身就是針對收入和住房“雙困”的群體,此次調整可以幫助更多有住房困難的市民解決需求,進而緩解了上海住房市場的壓力,並使得分類指導的樓市管理思路得到深化。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預測,未來保障房領域將體現廉租房和公租房並列發展的態勢,從而使得上海住房保障體現更好的分配理念,對於住房市場的穩定有利好。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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