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財經8月1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近期,國土資源部將“徵地制度改革”、“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三個領域,作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方向,深化改革的“新秩序”基本建立。根據這一“新秩序”,國土資源部還將陸續制定出臺“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等內容,並適時開展徵地制度改革試點。我國土地市場將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農民們又能獲得哪些看得見的實惠?天下財經值班編輯崔硯冬昨晚採訪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
馬慶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研究領域包括區域發展、城市化、産業戰略、農民工、土地等。
記者:我們上面提到的這三項改革為什麼會成為土地改革中的新秩序?它的重要性體現在哪?
馬慶斌:大家知道實有關乎農民利益有三個權利,耕地的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集體收益的分配權。對於承包經營權來講,改革難度相對較小,但是在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方面,矛盾還是比較多的,它和農民的利益息息相關。以前,無論是在徵地還是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方面,城鄉之間有很大的差別,這實際上也是過去的土地管理制度,也是多年以來城鄉收入差距處於高水準,而且不斷擴大的根本原因。從這個意義上簡單來説,就是打破了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
記者:圍繞這三項工作統籌推進以後,土地市場會有什麼樣新的變化?
馬慶斌:土地供應的速度、數量,包括土地供應過程中行政成本都會有明顯的變化,而且土地市場會變得更加具有可預期性。需要強調的是,它的意義不僅僅在於土地市場,一旦農民可以更加公平的享受城鎮化的紅利,他的收入會在短期內快速的增長,那麼對於撬動龐大的農村消費市場,擴大內需,對於整個中國經濟的發展都有重大的意義。
記者:您提到這三項改革會給農村帶來快速的發展,農民們能夠獲得哪些實實在在的實惠?
馬慶斌:可以説是革命性的一個機會,因為以前我們講對農民進行土地補償,即使是你補償,這裡面的合理性也是值得商榷的。這次改革不僅將這些矛盾存在的基礎消除掉了,更關鍵的是這個意見也提出了建立增值收益分配的機制,而不再談補償機制。如果再結合一下前幾天出臺的戶籍制度改革,打破了農業和非農業身份的差別,這一次的土地改革從身份的差別打破,再到利益共用,這本身就是真正給農民一個實實在在的,而且是持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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