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日前出臺的《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作實施細則(試行)》提出,保障房實行四房並軌、租售並舉,並將首次出售2385套公共保障房。
這2385套公共保障房是由石家莊市政府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並於2008年至2009年度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分佈在6個小區。購買人資格為租住滿三年並具有本地城鎮戶籍的承租人。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
公共保障房出售價格由物價部門會同住房保障、財政部門參照同地段、同品質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考慮保障性住房所處地理位置、建造成本及保障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佈。
根據《細則》規定,承租人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承租人居住期間按其已付款佔總房款的比例免收相應部分租金,減發其已付款佔總房款比例折算面積的租賃補貼。
購房家庭付清房款後,購買人取得所購保障房全部産權,市住房保障部門為其辦理房屋産權登記。
(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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