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們在微博上發張照片、發發牢騷、秀秀體驗,這些看似個人化的行為,背後卻可能隱藏著巨大的商業利益。不同於一般廣告,這些處於灰色地帶的軟廣告不僅給名人帶來了利益,也讓微博再度成為“掘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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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軟廣告
日漸升溫
如今搜索部分名人的微博就不難發現,名人發佈體驗式微博進行産品推廣的行為呈現日趨活躍之勢。
因《爸爸去哪兒》而迅速躥紅的模特張亮在個人認證微博上稱“瘦了7斤看節目自己笑起來居然有皺紋了看來真的要注意了……朋友送來XX蛇毒V臉面膜讓我好好保養一下!”
不僅名人微博廣泛參與到産品軟廣告推廣中,一些草根“大V”的廣告參與度也相當高。
“大V們推銷的商品不僅在一般商場裏難以找到,甚至在網際網路上都難以搜到他們正規的門店資訊。”長春市民白女士反映説,她擔心微博會淪為“三無産品”的重災區,“萬一産品出問題了,消費者如何維權?受到的損失誰來買單?這都是問題。”她説。
明星“一字千金”
發條微博20萬
微博發佈行銷廣告已經不是新鮮事。面對“大V”轉發或直髮微博推廣價格的下降,一些微博行銷運營商紛紛開始改變路數。
據了解,“轉向後”的微博軟推廣目前已形成了完備的産業鏈,並與微信等炙手可熱的社交工具形成了推廣聯盟:記者致電北京訊達網脈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稱一些明星單條微博發佈價格為20萬元左右,有的更是高達28萬元左右。即便按每條微博都發滿140字計算,明星每字售價也在1500元左右,一般明星很難拒絕這種“一字千金”的誘惑。
而草根“大V”的轉發價格從每條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王明説,最近業務量不少。
鑽了監管空子
專家呼籲法律儘快跟上
新浪微部落格服人員解釋稱,名人微博私自發佈的內容並不在廣告監管範圍之內,基本無法及時監測到名人發佈軟廣告的行為,更無法對其推廣的産品進行監管。
西安鉑通電信廣告有限公司石磊表示,有關部門就不應該放任自流,監管體系和機構應該及時介入。
據了解,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微博等新媒體行銷推廣的專門法律法規,現行《廣告法》中也尚未納入新媒體中明星代言的內容。陜西高新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文凱表示,軟廣告目前還存在法律空白地帶,很難從現有的法律中去界定其身份及影響,一旦微博軟廣告中推廣的産品出現問題,也很難追究內容發佈方的連帶責任。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監管責任與義務,讓微博軟廣告在監管之下運作。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