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曙光涉賄4755萬被訴
張曙光
張曙光在美國的豪宅。資料圖片
原鐵道部窩案
張曙光係原鐵道部窩案重要涉案人之一,曾任原鐵道部運輸局長、副總工程師;13起指控中“行賄者”多為民企
■ 張曙光簡介
張曙光,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畢業于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教授級高工。先後在上海、瀋陽、北京鐵路局、京津城際鐵路公司、高速鐵路公司籌備組和鐵道部運輸局等單位任職,曾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客運專線(高速鐵路)副總設計師,多所大學兼職教授,鐵路專業技術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2011年2月28日,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新京報訊(記者張玉學)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一案。
檢方指控,張曙光在13起受賄事實中,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
起訴書顯示,現年57歲的張曙光涉案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共涉及13起受賄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折合人民幣10萬餘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則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而行賄者多是民營企業。
據了解,在高鐵“大躍進”過程中,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傢俬企,使這些企業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張本人則從中收受鉅額賄賂,而所有的利益最終都通過高鐵的天價採購得以掩蓋。案發後,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被追繳。
檢方認為,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 人物
從“高鐵第一人”到“鐵路大貪”
張曙光從任原鐵道部客車處長收到“第一桶賄金”後,涉嫌受賄時間長達13年;其間曾任高鐵技術引進首席談判代表
現年57歲的張曙光,在原鐵道部可謂炙手可熱的人物。在大規模建設高鐵過程中,張曙光被稱為領軍人物,曾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擔任首席談判代表,有“高鐵第一人”之稱。
“吃定”一企業
10餘年進賬1050萬元
據財新《新世紀》報道,1982年,張曙光大學畢業後,被分配至上海鐵路局蚌埠分局蚌埠車輛段工作,用了近10年升至蚌埠車輛段副段長,後又被調至原鐵道部機車車輛局驗收室任工程師。
1998年,張曙光升任原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負責審批地方鐵路局的客車更新計劃和進京、進滬的列車時刻。
起訴書顯示,張曙光受賄的“第一桶金”,就發生在他任職客車處處長職務時。
2000年12月,民企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的“藍箭”電動車組在廣深線區間運作,成為當時國內時速最高的鐵路旅客列車。張曙光就開始和該公司老闆楊建宇“合作”。在此後十餘年間,張曙光職務不斷升遷,但始終沒忘記關照“藍箭”,並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餘元。
技術落後的“藍箭”動車組,直到去年才退役。
張曙光對“藍箭”的關照,成了他接受賄賂時間跨度最長的一起受賄事實。2011年2月28日,張曙光接受調查。而就在此前幾天,張曙光還在收楊建宇給的錢。
天價採購“提成”
3次收取供貨商1850萬
原鐵道部窩案事發後,有媒體曝出了高鐵天價採購:動車的一個自動洗面器7.2萬元,一個大理石洗面臺2.6萬元,一個感應水閥1.28萬元,一個衛生間紙巾盒1125元……
這些昂貴的高鐵配件背後,是北京、青島、常州、無錫、上海等地的一批高鐵供貨商。其中一些供貨商,出現在向張曙光行賄企業名單上。檢方對張曙光指控的最大一起受賄金額是1850萬元,行賄者是這些供貨商之一的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該企業是一家從事列車裝備製造的民營企業,年銷售收入5億元,老闆王建新出身於鐵路世家。
“火箭式”提拔
1年3升遷成劉志軍心腹
1997年,張曙光和劉志軍相識。次年,張曙光調到客車處,兩人關係更加密切了。
財新《新世紀》報道,2001年,身為客車處長的張曙光因涉嫌利用車輛採購權,擅自決定採購鄉鎮企業産品,受到原鐵道部紀檢部門審查。但因“查無對證”,審查不了了之。但張曙光因此被以“下去鍛鍊”、“離招投標遠點”為名,調任瀋陽鐵路局局長助理。對這個決定,時任原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還頗有意見。
2003年3月,劉志軍任鐵道部長,張曙光的升遷之路就此打開。
同年4月,張曙光從瀋陽鐵路局調任北京鐵路局任副局長。不到半年,調回鐵道部出任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高鐵技術引進。2004年,出任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
劉志軍之所以賞識張曙光,是因為張能很好地貫徹執行劉的想法和命令。劉志軍所犯下的兩起濫用職權犯罪,也是交派張曙光具體落實,終使女商人丁書苗無償佔有數億元非法利益。
原鐵道部“裸官”
在美擁有2793平米豪宅
因妻子王興很早就帶著孩子移居美國,並在美國買房、開公司,所以,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
2002年底,王興和張曙光聯名,以近86萬美元,在美國中産階級和高收入階層聚集的沃爾納特市(Walnut),購買了一棟佔地約合2793平方米的豪宅。
據媒體報道,2011年1月中旬,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被抓不久,張曙光便趕至美國,將原本由他和王興共有的別墅,全部轉入王興個人名下。王興則在同一時間,關閉了她在工業市(city of industry)、已租用10多年的一幢高檔寫字樓辦公室。
■ “原鐵道部窩案”追蹤
張曙光案指控事實
檢方指控,張曙光利用先後擔任原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長、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長等便利,涉嫌收受他人賄賂錢款折合人民幣共計4755萬餘元,其中:
●2000年至2011年
多次收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餘元。
●2004年至2006年
兩次收受青島四方新誠至卓客車配件公司董事長楊慶凱給予錢款折合人民幣共計10萬餘元。
●2005年至2009年
三次收受蘇州市蘇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發給予錢款共計人民幣30萬元。
●2007年至2010年
先後兩次收受無錫市萬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談國良給予錢款共計人民幣15萬元。
●2009年至2010年
先後兩次收受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志遠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和3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餘元。
●2007年至2009年
先後三次收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給予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
●2005年至2009年
三次向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800萬元。
●2005年至2006年
收受中技國際招標公司總經理王康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47萬餘元。
●2005年
收受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越勝給予的錢款人民幣10萬元。
●2009年
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丙玉錢款人民幣500萬元。
●2009年至2010年
先後多次收受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薛之桂和總經理鄭斌給予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餘元。
●2010年
收受吉林省金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給予的錢款人民幣200萬元。
●2010年至2011年
先後兩次收受雙雙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曉美給予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29萬餘元。
新京報記者張玉學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