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1年調控後,國務院日前再出重拳調控樓市,新“國五條”的第一條就直指“房價控制目標”。
業內專家預計,此次房價控制目標出臺更大的作用在於穩定預期,各地將陸續制定細則,對這一目標給出數字化的明確規定。但只有建立完善相應的考核問責機制,地方政府才會更有動力去落實調控措施。
房價控制意在穩預期
房價控制目標,對於中國房地産市場而言並非一個新鮮名詞。在2011年房價高漲時首次提出,2012年樓市冷清下又悄悄隱退。時隔一年後,房地産市場逐漸重返熱潮,樓市調控再次聚焦到這一硬性措施。
國家統計局報告顯示,1月份,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比去年12月份上升0.57%,漲幅進一步擴大。房價環比上漲的城市超過七成,其中一線城市連續5月領漲全國。這傳遞出一個明確的信號,房地産業已經駛入復蘇的上行通道。
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分院副總監李國政説,“‘新國五條’將房價控制目標列為五大措施之首,説明國家已意識到如果調控不加強,房價可能迅速上升,房地産市場的穩定格局將被破壞,好不容易得到的調控成效再次失去。”
許多地方開始動起來。深圳市規劃國土委21日發文表示將繼續貫徹執行房地産調控政策,儘快制定本年度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保持房價基本穩定。武漢市房管局也表示,將於近期出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重提房價控制目標顯示出中央調控房價的決心。”李國政説,新政策不但把房價問題放在調控的第一條,而且明確提出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此輪樓市調控的重點將在於督促各級政府圍繞調控目標,制定詳細的措施嚴控房價上漲。
控制目標不能變成漲價目標
早在2011年初,國務院就出臺“國八條”對房價控制目標和房價考核問責制度進行規定,要求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目標、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隨後,各地陸續公佈了調控目標。除北京明確表示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外,其他城市都採取了與GDP增長掛鉤的做法,將房價控制目標定在10%—13%。
武漢的目標是新建住房價格增幅低於全市年度生産總值和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準。數據顯示,2011年,武漢新住房價格上漲3.72%,而全市GDP及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增幅均超過兩位數,輕鬆完成了目標任務。
北京中原地産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11月底,在公示了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121個城市中,有近90個城市達標。隨後,住建部也宣佈全國大多數城市都完成了房價控制目標。
即便如此,由於各地公佈的目標較為寬鬆,給房價上漲預留了空間,業內人士質疑“房價控制目標變成漲價目標”。一些地方市場實際感受與統計數字存在“溫差”,購房者認為收入還是沒有跑贏房價上漲速度。
中原地産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主要大中城市房價都有上漲,不少城市漲幅超過了10%,越過房價控制目標“紅線”。其中,海口、成都、長沙、鄭州等8個城市漲幅均超過12%。
“相比之下,武漢、廣州等城市上漲不足10%,豈不是還有漲價的政策空間。”武漢某大型房企銷售總監姚澤偉回憶,2011年底房價上漲幅度明顯加快,但因離目標值還很遠,相關部門也就放鬆了監管。
配套政策或將加碼
“控制目標或是一個具體的漲幅標準限制。”李國政預計,各地將陸續制定細則,對這一目標給出數字化規定,比如規定房價漲幅不能超過GDP增速、每人平均收入漲幅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張東認為,房價控制目標應考慮不同城市房價水準、居民實際支付能力、物價漲幅等綜合因素。
李國政坦言,此次房價控制目標出臺更大的作用是穩定預期,“但各地或許會將房價控制目標細化分攤下去,實行月度控制。但是只有相應的考核問責機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才會更有動力去落實調控措施。”
張東説,在今年經濟向好的背景下,若房地産市場調控有任何松緩,房價上漲勢頭將會乘機反彈。“在土地財政壓力之下,地方政府變相放鬆調控的衝動仍存。切實執行房價控制目標和問責機制,將是對地方政府的一種約束,確保調控政策有效落實。”
張東認為,為了完成房價控制目標,地方政府也會制定相應的地方版調控措施,包括土地供應、預售監管、保障房供應等方面。“如果房價繼續上行,有關方面還會進一步跟進,出臺更加嚴厲的信貸、稅收政策,確保房地産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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