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省地稅局對外公佈兩起涉稅違法案件,即大同市騰飛建安有限責任公司利用假發票偷逃稅款、山西昌泰煤業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足額申報繳納印花稅,目前兩企業均依法受到處罰。
大同市地稅稽查局在對建築行業進行發票檢查時,發現大同市騰飛建安有限責任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期間承攬大同市公交公司家屬樓工程取得收入存在偷稅嫌疑。經調查,該公司承建工程總額2680.19萬元,共計偷逃稅款160余萬元。對此,該局依法追繳營業稅及附加91.26萬元、企業所得稅67萬元、印花稅0.8萬元,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並處所偷稅款0.5倍的罰款76.92萬元;對其發票違法行為處以6萬元的罰款。
臨汾市地稅稽查局在對山西昌泰煤業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其簽訂的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合同未按規定足額申報繳納印花稅,少繳印花稅14.83萬元,通過在賬簿上多列成本費用等手段少繳企業所得稅40.85萬元;存在以白條代替發票列支費用行為。針對上述違法事實,該局依法追繳稅費55.68萬元,加收滯納金16.99萬元,處以0.5倍罰款27.84萬元;對該公司發票違法行為處以罰款0.5萬元。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