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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鞋類“三包”新規今起執行 質量問題7日可退貨

2014-07-11 09: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打印

   中新網重慶7月10日電 (韓璐 陳思)記者10日從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重慶出臺鞋類商品“三包”新規,明確鞋類“三包”有效期限、“三包”范圍、投訴方式等內容。今後,消費者在購買鞋類產品7日內,出現斷跟、脫膠等情況,可直接向商家提出退貨。  

  據了解,本次出臺的鞋類商品“三包”新規主要針對進入重慶市場的合格鞋類商品,包括重慶市生產和規范渠道銷售的鞋類產品。新規分為8條,涉及“三包”期限、“三包”范圍、投訴方式等內容,總體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銜接。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徐京表示,新“三包”規定于今日起實施。消費者購買的鞋類產品發生相應質量問題,均按照新規處理。

  “產品的質量、售後服務應與價格相匹配。”徐京稱,在舊“三包”規定中,所有天然皮革面料的鞋類商品“三包”有限期限均為90日。“本次新規作出調整,售價在1500元及以上鞋類商品,‘三包’有限期限將延長至120日。”徐京說,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類、童鞋類商品,“三包”有效期限不變。

  除了“三包”期限,“三包”有效期限的計算方式也有調整。

  徐京表示,過去“三包”有效期限從開發票之日算起。但新《消法》施行,改為從消費者收到之日起。在計算有效期限時,若鞋子經過修理,可扣除修理花費的時間。若重新更換,則從更換商品之日起,重新計算。

  “新‘三包’是一個最低標準,商家可與消費者另行承諾,但承諾的內容須高于規定。”徐京表示,在處理投訴糾紛時,重慶市消委係統將按較高標準進行判定。

  “經營成本肯定會增加。”重慶科而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經理湯永安坦言,新“三包”規定出臺,會對鞋類生廠商帶來一定壓力。湯永安稱,“三包”范圍、有效期限的調整,對企業的生產工藝、材料檢測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但企業在考慮經濟效益時,也需考慮社會效益。既然新規出臺,我們就要努力適應,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

[責任編輯: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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