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大年”是我國民間最隆重、最熱鬧的一個傳統節日。有關“年”的傳説很多,近年來,每逢講到過年,不知出於何典,一種“頭長觸角、兇猛異常”吃人的怪獸叫“年”的説法廣為流傳,所以還附會出要放鞭炮嚇唬它等等。如此“怪獸説”既無歷史的真實性,也無神話的審美價值。我們當以文字學的演變為基礎,正本清源——
“年”字原本是耷拉長穗的農作物
以農耕文明形成的民俗文化中春節是最重要的一個大節,所謂“大”即為內容渾厚博大,其源之遠,其義之深,其象之豐,其響之廣,足以構成一門學問。
春種秋收是祖先最關心的事,從春天忙到秋後,看到了果實纍纍,自然是喜悅非常。豐收了,冬閒了,好好享用一下自己勞動的成果。這個成果我們的祖先在三千年前的象形文字上記錄了下來,這就是當時他們種植的穀類,耷拉長穗的農作物,以形會義地造就了一個“”字,它既作“禾”用也作“年”用。在甲骨文上也有“受年”的占卜記錄,它告訴我們“會豐收的”,並逐年演變為豐收的意思。這種收穫恰好表現在四季之尾,所以又衍生為標誌時間的意思。可查古文字中的“”是屋檐邊滴水成冰的象形,即“冬”字,此字又通假為“終”字;“年終”即一年到了頭的冬天。
“年”即“豐收”之義的延續甚久,天壇有座“祈年殿”,即皇帝帶領百官祈禱豐收的大殿。農民的大白話裏常有“今年的年成看來不壞呀!”前一個“年”是指未來的一段時間的意思,後一個“年”是收穫的意思。近年來,流行一個吃人的怪獸名叫“年”,所以過年要放鞭炮嚇唬它,可謂毫無依據。
《易經》 泰卦過大年乃“三陽開泰”
中華民族的祖先們極富智慧,為了不誤農時,仰觀天象,《易經》:“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有個北極星永駐天的中心,旁有北斗七星圍它轉,轉一週即一年,這個“鬥的柄”朝北是冬至,夜最長;朝東是春分,晝夜均分;朝南是夏至,晝最長;朝西是秋分,夜晝均分。《易經》説“天地革而四時成”(天地變革形成了四季),祖先認為一年應分十二個月,二十四節氣,依據什麼分呢?依據的是天地間陰消陽長,陽消陰長。於是古人以十二個重卦符號來表示這十二個月和二十四節氣。
按夏曆言之,古人認為十月陰氣最盛,以六陰爻示之,稱為“坤”,含立冬、小雪。
到十一月,一陽生:,陽該復出了,稱為“復”,含大雪、冬至。
到十二月,二陽生:,陽與陰近於平衡臨界了,稱為“臨”,含小寒、大寒。
到了正月,三陽生:,陽與陰平衡了,稱為“泰”,含立春、雨水。
《易經》認為平衡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陰陽之間總要變革的。這裡要説的重點是,包含立春和雨水兩個節令的“泰”卦,它上為坤(地),下為乾(天),天應上,地應下,於是産生相互的交感,《易經》認為這種交感是吉利的;“天地交則萬類通,上下交則其志同”。“泰”為三個陽爻上有三個陰爻,古人稱之為“三陽開泰”,是相當吉利的——立春了,新的一年又開始了,要善待過了冬的麥苗,要準備其他農作物下種!故而在過大年——春節的對聯上少不了“三陽開泰,萬象更新”的吉利話。
大年初一“白獸”樽酒獎直言諍語
直言、敢諫,歷來是政通人和的體現。《晉書·禮志》上記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新年創舉。大年初一文武百官聚到大殿,並不大擺宴席,只設大樽一具,盛滿米酒,樽蓋上的獸涂成白色。皇上命每位大臣當眾講一段真心直白的話,凡是達標通過的人可賞一杯酒,沒能發表諍語直言的則無賞酒的獎勵。如此“團拜大會”,一尚簡樸,二有意義。可惜的是,晉代的這種新年創舉沒能延續下來。
《後漢書·戴憑傳》上講到另一段新年創舉。大年初一百官進宮朝賀,賀罷各就各位,席地而坐(那年月上朝不坐凳子)。皇帝命群臣説經並互相出難題來詰問,有答不上來的就撤掉他的坐席,把坐席獎給答對題者,其中有一位戴憑,官居侍中,在這場“初一問詰會”上,竟然坐上了五十多層席,可見其學識博大精深、文思敏捷且辯才出眾。此事立馬傳得眾人皆知,滿京城紛紛傳言“解經不窮戴侍中”。遺憾的是,此舉也未延續下來!
古人還不乏“高科技”過年,比如“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就在過年時派上了用場。據《乾淳歲時記》所雲,南宋人在臘月做一個大屏風,上畫鍾馗捉鬼,沿筆線埋以火藥線和小爆竹,至三十夜點燃,頓時大屏風上現出火亮的鍾馗捉鬼,而且小爆竹“一燃連百餘不絕”,何其壯觀哉!更早的“高科技”還有漢明帝時的“魚龍百戲”,當時明帝命博士馬均作“司南車”,即以天然磁石做指南車的原理做“水轉百戲”,利用水力和磁石同向相斥異向相吸的作用,讓扎制的巨獸、魚、龍活靈活現于水中,如此度過新春正月,其樂無窮。(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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