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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喚醒音樂人的版權意識

2018年10月12日 09:59:00來源:檢察日報

  ■文化時評■

  喚醒音樂人的版權意識

  9月27日,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副教授張豐艷課題組在第二期E法·數字音樂論壇上發佈了《音樂人生存現狀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反映的情況有喜有憂。喜的是,近五年,受訪的音樂人普遍認為近幾年版權秩序明顯好轉,國內數字音樂版權的使用秩序和商業模式已然建立;憂的是,還有29%的音樂人沒有任何來自於音樂的收入,收入完全來源於音樂的僅佔音樂人的30%,音樂人的版權意識還很淡漠,版權知識亟待普及。

  音樂文化是人類瑰寶,是啟迪智慧、放鬆身心、廣受國民喜愛的形式,是增強文化軟實力、發展文化繁榮、實現文化自信不可替代的藝術載體,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由於我國著作權法起步較晚,法律法規的完善速度無法滿足網際網路時代快速發展的技術水準,伴隨曇花一現的卡帶繁榮時期,音樂産業經歷了長達近30年“瘋狂盜版”的黑暗時代。隨著國家版權局“劍網行動”的部署和各平臺對音樂版權的逐步重視,從2013年,各平臺紛紛開始在音樂版權上作出佈局,為音樂産業帶來發展生機。2015年7月8日,國家版權局發佈了《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被譽為史上最嚴“版權令”,要求7月31日前,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在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平臺必須全部下線。在限令期內,16家直接提供內容的網路音樂服務商主動下線了未經授權音樂作品220余萬首。

  未經授權的音樂被迫下架,體現了對音樂版權的保護,也是對音樂人在經濟收益上的保障。但是就音樂人個體而言,其版權保護意識卻相當淡漠。在發達國家,幾乎每位音樂人都有自己的版權管理組織,這些組織會幫助音樂人處理創作之外的瑣事,同時有利於形成強有力的話語主體,為産業爭取利益。在我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唯一一家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但《報告》顯示,受訪的音樂人中,88%的音樂人沒有加入音著協,甚至53.1%的音樂人從未聽説過音著協;71%的音樂人表示自己無力維權,但仍有68%的音樂人不將作品授權給版權組織,另外還有67%的音樂人從未聽過任何版權普及講座。

  除了對著作權保護認知上存在盲區,在認知上還存在誤區。《報告》顯示,75.94%的音樂人表示對作品被傳播卻沒有署名錶示不滿,而只有63.91%的音樂人表示作品被傳播沒有支付報酬表示不滿,相比于財産權,音樂人更看重署名權。而在維權的過程中,由於專業知識儲備差異,認為自己沒有能力維權的音樂人高達70.90%,認為自己有能力維權的僅佔24.63%。有44.44%的音樂人表示維權花費太多時間,27.78%的音樂人則認為已經習慣了被侵權。

  音樂人之於整個音樂産業鏈是創作源頭,也是核心環節。音樂人版權意識的缺失是音樂産業進取發展的巨大損失,音樂人對自身權益的放棄和漠然,勢必會影響著音樂産業健康有序發展。在外部的音樂版權環境和傳播技術不斷得到改善的情況下,喚醒音樂人自身的版權保護意識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應當發動社會力量,從各種渠道幫助音樂人普及版權知識,讓他們主動加入版權保護組織,有意識地將作品授權版權代理公司,在創作出優秀音樂作品的同時,也繃緊版權保護這根弦。

  張立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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