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文保,有熱情還要有能力
參與文保,有熱情還要有能力(縱橫)
文物是歷史的見證,保護文物有著多重意義。近日,由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組織的調查顯示:83.4%的受訪者平時會關注與文物有關的資訊,77.9%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有保護文物的意識,90.2%的受訪者想更多地了解文物保護知識。
近八成受訪者表示自己有保護文物的意識,這對於我國文物保護的前景而言,顯然可喜可賀。文物保護觀念深入人心,與文保知識在大眾傳播領域的有效傳播有著緊密聯繫。《我在故宮修文物》《國家寶藏》等的走紅,帶動了一輪又一輪的文物熱。當下,從事文保工作不再是傳統觀念中的“冷板凳”,而是很多人眼裏很“潮”的事,一些文保工作者甚至成了網紅。
但是,在意識和行動之間,還隔著能力的距離。空有熱情,欠缺能力,不僅無益於文物保護,反而可能破壞文物。近期的典型案例就是活躍在民間的“走陵”活動。今年上半年,在陜西省涇陽縣境內的唐代崇陵,一些“走陵人”私下將石刻移位,在文物保護界引起了軒然大波。一個考古遺址被發掘以後,通常需要幾年甚至數十年才能産生紮實的研究成果,而公眾更關注的是“地宮開啟”、文物重見天日的瞬間。文物保護的週期性與公眾對成果的迫切訴求,存在顯著矛盾。
文保需要專業力量,更需要公眾參與。問題在於,公眾應當以怎樣的姿態參與文保。面對精美的器物、價值連城的寶藏,凡是有審美能力的人都會心嚮往之。然而,文物保護的意義不止于“術”的層面,更在於“道”的追求。通過文物,能感受到歷史上的時代變遷、疆域變化、人口流動,也能讀出技術發展、社會關係、風物民俗,這些相對抽象的歷史細節因為文物古跡而具象化。相比欣賞文物的外在美,那些內在而深刻的解讀更見功力。
在公眾認知與專業標準之間,對待文物古跡還一直存在開放程度的爭議。這確實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一方面,文物的價值應面向公眾,只有充分開放,才能體現文物保護的意義;另一方面,過度開放往往會損害文物的保護狀態,最終影響文物的欣賞價值。在具體案例中,地方政府利益和商業利益往往摻雜其間,讓開放與保護的選擇變得莫衷一是。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現階段,我國還有大量重要文物流落在民間,或者處於缺乏管理的自然狀態。公眾參與文保,不僅是專業人員從事文保工作的補充,還是文物保護的“第一防線”,一些文物保護好不好,往往取決於第一手接觸它們的人。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欣賞文物之美是人之常情;不過,如何妥善保護文物,無疑更需要超越于感情因素的能力和素養。
(摘編自2018年9月6日《光明日報》)
王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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